崇信县木林乡2026年“美丽木林”宜居村庄整治提升以工代赈项目

甘肃省发布时间:2025-12-05来源: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服务大厅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崇信县木林乡2026年美丽木林宜居村庄整治提升以工代赈项目
  • 项目地址: 木林乡木林等9村建设性质:新建项目类型:农业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代码:2508-620823-04-05-192103二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崇信县木林乡2026年“美丽木林”宜居村庄整治提升以工代赈项目
  • 计划发布时间: 2025-12-05 17:18:33
  • 招标人: 甘肃省睿达恒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概述: 计划在木林乡新建水渠6000米;铺设DN400过路涵管105米;硬化村组道路5200平方米;砂化生产道路16730平方米;修建挡土墙200米;在桃花岭村进行沟头回填。
  • 发布时间: 2025-12-05 17:17:53
  • - 1 - 崇信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崇发改项目〔2025〕46 号 崇信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崇信县木林乡2026 年“美丽木林” 宜居村庄整治提升以工代赈项目 实施方案的批复 木林乡: 你单位《关于崇信县木林乡2026年“美丽木林”宜居村庄整 治提升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木政发〔2025〕206号) 及有关资料已收悉。参考《崇信县木林乡2026年“美丽木林”宜 居村庄整治提升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甘正硕审 〔2025〕256号)文件,同意甘肃鼎盛建筑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 司编制的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 2 - 一、项目名称、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崇信县木林乡2026年“美丽木林”宜居村庄整治 提升以工代赈项目 建设单位:崇信县木林乡 建设地点:木林乡木林等9 村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类型:农业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代码:2508-620823-04-05-192103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木林乡辖9个行政村45个社2360户9390人(含半劳力、弱劳 力),已就业5500余人,剩余劳动力有2200余人。乡政府与人社、 民政、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积极衔接比对,按照“先 有困难群众就业需求、后有项目谋划实施”的原则,对乡内滞留 或返乡的重点群体开展了全覆盖摸底排查,经摸底,木林乡重点 特殊群体共有807人,其中:返乡农民工487人,家庭经济困难高校 毕业生3人,未就业退役军人9人,未就业脱贫人口282人(易地 搬迁户2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25人,低彩礼家庭1人。乡政府 优先考虑就近居住人员,同时,对于生活存在困难、有务工需求 的群体,给予重点关注和倾斜,有意愿参与本项目建设的当地劳 动力共90人,其中未就业脱贫人口42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三 类户)2人,返乡农民工41人,退役军人2人,易地搬迁户2人,低 - 3 - 彩礼家庭1人。本项目主要服务于木林乡,该项目的实施能够改 善木林乡9村交通条件,促进当地村民就业增收、提升公共基础 设施水平、激发村民参与热情与内在动力,推动乡村振兴与区域 协调发展,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计划在木林乡新建水渠6000米;铺设DN400过路涵管105米; 硬化村组道路5200平方米;砂化生产道路16730平方米;修建挡 土墙200米;在桃花岭村进行沟头回填。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21万元,其中建安费为396万元,其他费用25 万元。(工程劳动报酬费用145万元,占中央预算内投资43.15%。) 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336万元,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 85万元。 五、资金适用范围 中央以工代赈资金用于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和发放劳务报酬, 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等主体建筑物,也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 械设备、交通工具、路灯、垃圾桶等资产,以及花草、树木、种 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 设置等工作任务,由地方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和统筹整合的涉农资 金、社会帮扶资金、企业投资等予以支持。 六、劳务报酬 - 4 - 该项目由木林乡人民政府和项目覆盖区周边村委会广泛吸 纳当地农村低收入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并直接受益,通过发放劳务 报酬,增加工资性收入。严格执行劳务报酬不低于中央投资40% 的底线基础上,尽最大可能进一步提高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的比 例。项目预计发放劳务报酬145万元,占中央投资比例的43.15%, 带动90名农村低收入人口实现就近就业增收,其中未就业脱贫人 口和防返贫监测人口44人、返乡农民工41人、退役军人2人、易 地搬迁户2人、低彩礼家庭1人;同时,全面拓展就业技能培训、 公益性岗位设置等赈济方式,项目预计培训就业人员90人,开发 公益性岗位4个,延伸扩大就业容量,确保增收不断档,进一步 激发群众增收致富内生动力、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七、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周期9个月,以投资计划下达时间为准。 八、赈济模式 本项目按照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 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的模式实施。预计吸纳90人参与工程建设, 预计发放劳务报酬145万元,占中央投资比例的43.15%,预计培 训就业人员90人,开发公益性岗位4个。劳务报酬必须通过银行 卡或一折通账号按月及时足额发放,不允许通过现金发放。在项 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广泛吸纳当地农村低收入群众参与工程项 目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 - 5 - 织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的原则组织实施,同 时施工单位要与务工群众签订用工合同或协议并明确务工内容 和劳务报酬标准。 九、招投标方案 该项目建筑安装工程、勘测、设计、监理严格按照《甘肃省 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 委第16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 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 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的规 定执行。 十、下一步工作要求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甘政办 发〔2020〕2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项目管理程序和以工代赈相 关要求,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管理,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建设标准 和投资。一是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审批手续。二是规范执行项目 “四制”建设规定。三是项目业主要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方 式宣传以工代赈政策,再次对有意愿的务工群众进行摸底调查, 建立实名制台账,并留存会议照片和摸底调查台账备查,结合就 业意愿和工程项目建设用工需求,充分利用项目施工场地、机械 设备等,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联合施工单位开展岗前技能 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四是项目业主与施工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 - 6 - 时,应多吸纳外资外贸相关企业失业返乡人员、返乡农民工、家 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役军人和脱贫人口(含易地搬 迁脱贫人口)、“零彩礼”“低彩礼”女方家庭人员和其他低收入 群体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占中央资金的40%以上,在依法合规的前 提下,尽量提高项目资金中劳务报酬发放比例等要求纳入合同约 定条款。项目业主要督促施工企业与务工群众签订务工合同,合 同内容应包括务工人员信息、务工岗位、发放工资标准等列入合 同相关条款。五是项目施工时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 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六是施工单位要每月核定务工群众 劳务报酬,形成工资发放表,按程序报项目业主单位审定后,在 相关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 经务工群众签字确认;通过银行卡发放至本人,并将劳务报酬发 放台账、银行打款凭证等报县发展改革局备案。并做好项目绩效, 留存公示文件、相关影像资料、项目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务工 台账、工资发放台账等及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各个环节资料, 作为项目资料存档以备审查。监理单位要把以工代赈务工人员在 施工现场的务工组织管理和劳务报酬发放等作为工程监理的重 要内容。七是项目竣工后要建立项目永久性公示牌,明确项目名 称、建设时间、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设立公益性岗位的工种及 数量等信息。八是项目业主单位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等,围绕 以工代赈建设任务、以工代赈用工环节、组织当地群众开展培训 - 7 - 情况和成效、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情况和成效(包括外资外贸 相关企业失业返乡人员、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 未就业退役军人、脱贫人口(含易地搬迁脱贫人口)、“零彩礼” “低彩礼”女方家庭人员和其他低收入群体、当地群众获取劳务 报酬情况(包括当地群众劳务报酬占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比例、 是否公示到位、形式是否规范、时间是否及时等)等开展综合评 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决算的重要参考。工 程验收后,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建立资产台账, 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确保项目建 设成果得到巩固,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九是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按 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和工期进行建设,不得截留、挤 占、挪用建设资金,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内容和规 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崇信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14日 - 8 - 崇信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14日印发 - 9 -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崇信县木林乡2026 年“美丽木林”宜居村庄整治提升以工代赈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可不采用 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招标部分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勘察 √ 设计 √ 建筑工程 √ √ √ 监理 √ 情 况 说 明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 范招标投标行为。 崇信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