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中医医院血液透析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镇原县中医医院血液透析机等医疗设备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镇原县中医医院血液透析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类型: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ZYZC2025-0075
- 招标人: 镇原县中医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凯嘉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镇原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镇原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92.70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否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血液透析机(双泵)(进口产品) 1台 、 血 液透析机( 单 泵)(进口产品) 1台 、盆底磁疗仪 1台、胎心监护仪1台、妇科检查床2台、艾灸椅1台、理疗床1台、碳13呼气检测仪1台、多功能外科手术床1台、糖尿病足筛查盒1台、胰岛素泵1台、电热鼓风干燥箱1台、急救背囊1台、初级清仓背囊1台、输注药供背囊1台、搬运背囊1台、复苏抗休克背囊1台、人机共处空气消毒机1台、电灼系统(高频电刀)1台 。 (含货物的生产(采购)、运输、交货、安装、调试、到货验收、售后质保等相关服务,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进口产品(血液透析机(双泵)、血液透析机(单泵)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其授权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 标段编号: E6202400602025495197001
-
标段内容:
血液透析机(双泵)(进口产品) 1台 、 血 液透析机( 单 泵)(进口产品) 1台 、盆底磁疗仪 1台、胎心监护仪1台、妇科检查床2台、艾灸椅1台、理疗床1台、碳13呼气检测仪1台、多功能外科手术床1台、糖尿病足筛查盒1台、胰岛素泵1台、电热鼓风干燥箱1台、急救背囊1台、初级清仓背囊1台、输注药供背囊1台、搬运背囊1台、复苏抗休克背囊1台、人机共处空气消毒机1台、电灼系统(高频电刀)1台 。 (含货物的生产(采购)、运输、交货、安装、调试、到货验收、售后质保等相关服务,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92.700000
- 招标类别: 服务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12622800397452776C-20250923-000062-4
镇原县中医医院血液透析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