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甘肃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2025年甘肃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服务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2025年甘肃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服务
- 项目类型: 服务类
- 项目编号: 2025zfcg00282
- 招标人: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 招标代理机构: 中鑫盛达(甘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甘肃省财政厅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甘肃省财政厅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135.00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否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完成2025年甘肃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开展考核县域的技术培训,完成县域考核环境质量监测质控,县域卫星遥感监测及野外核查工作;做好考核县域现场核查支撑工作,完成县域考核指标审核评价;配合省级财政部门编制完成甘肃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考核评估报告。(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2)纳税证明:供应商(法人)须具有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需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国家电子税务总局税金申报成功记录截屏等有效的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3)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法人)须具有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税收完税证明或参保证明);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税收完税证明或参保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4)财务状况:供应商(法人)应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或2024年),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除法人外)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项目磋商。(8)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54828001001
- 标段内容: 完成2025年甘肃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开展考核县域的技术培训,完成县域考核环境质量监测质控,县域卫星遥感监测及野外核查工作;做好考核县域现场核查支撑工作,完成县域考核指标审核评价;配合省级财政部门编制完成甘肃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考核评估报告。(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135.000000
- 招标类别: 服务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620000224333349J-20250418-098089-9
E62000006000548280010012025年甘肃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