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高原夏菜种植社会化服务项目(资格后审)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通渭县高原夏菜种植社会化服务项目资格后审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高原夏菜种植社会化服务项目
- 项目类型: 服务类
- 项目编号: E6211000611019645
- 招标人: 通渭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通渭县城投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通渭县财政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无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840.00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否
- 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
- 项目概述: 无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①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②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或提供企业不欠税证明);④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⑤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自公告之日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2)信用查询截图: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预留比例100%(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标段编号: E6211000611019645001001
- 标段内容: 无
- 标段合同估算价: 840.000000
- 招标类别: 服务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622400082393089T-20250321-000002-5
高原夏菜种植社会化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