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甘肃省庆阳市东南部陇东地区华池林管分局豹子川林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庆阳市发布时间:2025-11-24来源: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2025年甘肃省庆阳市东南部陇东地区华池林管分局豹子川林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2025年甘肃省庆阳市东南部陇东地区华池林管分局豹子川林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 项目类型: 服务类
  • 项目编号: QYZC2025-0431
  • 招标人: 甘肃省子午岭林业管理局华池分局豹子川林场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省霖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集中采购
  • 监督机构: 庆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庆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是否重大项目:
  • 项目概算: 305.672379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一包:完成人工造林1200亩,未成林管护1200亩,布设机械围栏9300米,设置宣传牌2块,安装监控设施17套; 预算金额:179.46024万元。 二包:完成封山育林7000亩,补植838亩,布设机械围栏8900米,设置宣传牌2个 ;预算金额:104.611634万元。 三包:完成新建小型水利设施5处 ;预算金额:21.600505万元。(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2025年甘肃省庆阳市东南部陇东地区华池林管分局豹子川林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一包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包:投标企业须具有县级(含县级)及以上林木种苗管理部门颁发:①《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②《林业植物检疫登记证》或《涉检企业备案登记表》。
  • 标段编号: E6202400602027672845001
  • 标段内容:

    一包: 完成人工造林1200亩,未成林管护1200亩,布设机械围栏9300米,设置宣传牌2块,安装监控设施17套 预算金额:179.46024万元。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 标段合同估算价: 179.460240
  • 招标类别: 服务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622800397452776C-20251124-000067-1
    2025年甘肃省庆阳市东南部陇东地区华池林管分局豹子川林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二包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包:投标企业须具有县级(含县级)及以上林木种苗管理部门颁发:①《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②《林业植物检疫登记证》或《涉检企业备案登记表》。
  • 标段编号: E6202400602027672845002
  • 标段内容:

    二包:完成封山育林7000亩,补植838亩,布设机械围栏8900米,设置宣传牌2个 ;预算金额:104.611634万元。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 标段合同估算价: 104.611634
  • 招标类别: 服务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622800397452776C-20251124-000065-7
    2025年甘肃省庆阳市东南部陇东地区华池林管分局豹子川林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三包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三包:①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 标段编号: E6202400602027672845003
  • 标段内容:

    三包:完成新建小型水利设施5处 ;预算金额: 21.600505 万元。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 标段合同估算价: 21.600505
  • 招标类别: 服务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622800397452776C-20251124-0000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