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甘肃省庆阳市东南部陇东地区华池林管分局大凤川林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2025年甘肃省庆阳市东南部陇东地区华池林管分局大凤川林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2025年甘肃省庆阳市东南部陇东地区华池林管分局大凤川林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 项目类型: 服务类
- 项目编号: QYZC2025-0436
- 招标人: 甘肃省子午岭林业管理局华池分局大凤川林场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盛世常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集中采购
- 监督机构: 庆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庆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332.28954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否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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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述:
一包:人工造林 736亩,整地穴数81696穴,栽植苗木81696株,苗木浇水24975株(浇水2次),未成林抚育 736 亩,未成林管护 736亩(管护期限为 2 年),设置机械围栏 6900 米,购买及安装监控设施 3 套,遮阴网563平方米,苗木运输282.14吨,无人机运输9天;
二包:人工造林 1264亩,整地穴数140304穴,栽植苗木140304株,苗木浇水78699株(浇水 2 次),未成林抚育1264亩,未成林管护1264亩(管护期限为2年),设置机械围栏11600米,设置宣传牌 1个,购买及安装监控设施3套,苗木运输 385.81吨,无人机运输3天;
三包:新建小型水利水保设施 8 处(30m³蓄水池8座)( 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 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 10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包:投标企业须具有县级(含县级)及以上林木种苗管理部门颁发的: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2.《林业植物检疫登记证》或《涉检企业备案登记表》。
- 标段编号: E620240060202771762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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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内容:
一包:人工造林 736亩,整地穴数81696穴,栽植苗木81696株,苗木浇水24975株(浇水2次),未成林抚育 736 亩,未成林管护 736亩(管护期限为 2 年),设置机械围栏 6900 米,购买及安装监控设施 3 套,遮阴网563平方米,苗木运输282.14吨,无人机运输9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 123.752462
- 招标类别: 服务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622800397452776C-20251124-000086-2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 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 10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包:投标企业须具有县级(含县级)及以上林木种苗管理部门颁发的: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2.《林业植物检疫登记证》或《涉检企业备案登记表》。
- 标段编号: E6202400602027717629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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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内容:
二包:人工造林 1264亩,整地穴数140304穴,栽植苗木140304株,苗木浇水78699株(浇水 2 次),未成林抚育1264亩,未成林管护1264亩(管护期限为2年),设置机械围栏11600米,设置宣传牌 1个,购买及安装监控设施3套,苗木运输 385.81吨,无人机运输3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 175.475012
- 招标类别: 服务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622800397452776C-20251124-000090-9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 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 10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三包:投标企业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标段编号: E6202400602027717629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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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内容:
三包:新建小型水利水保设施 8 处(30m³蓄水池8座)
- 标段合同估算价: 33.062066
- 招标类别: 服务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622800397452776C-20251124-000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