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第一人民医院小儿支气管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嘉峪关市第一人民医院小儿支气管镜等医疗设备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嘉峪关市第一人民医院小儿支气管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类型: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JYGZCDL2025035G
- 招标人: 嘉峪关市第一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鑫宇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集中采购
- 监督机构: 嘉峪关市财政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嘉峪关市财政局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265.00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否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实现医院小儿支气管患者的诊治以及孕产妇特殊筛查等,满足广大就诊患者的诊疗需求。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2025 年度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2025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纳税证明: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信用记录: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 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之间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放到投标文件中,最终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结果为准,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8)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9)嘉峪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注:以上资格审查资料中(2)-(5)项内容,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嘉峪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时,应将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一并公开。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创新、绿色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须提供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若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对于进口产品,供应商须具有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或区域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转授权函原件(提供转授权函的,还需提供生产厂家对区域总代理的授权函复印件且该复印件须加盖区域总代理公章)。
- 标段编号: E6202000602007243543001
- 标段内容: 拟采购四维彩色超声诊断系统,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140.000000
- 招标类别: 货物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1262020007355715XF-20251118-000004-1
嘉峪关市第一人民医院小儿支气管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001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2025 年度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2025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纳税证明: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信用记录: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 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之间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放到投标文件中,最终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结果为准,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8)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9)嘉峪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注:以上资格审查资料中(2)-(5)项内容,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嘉峪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时,应将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一并公开。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创新、绿色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须提供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若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对于进口产品,供应商须具有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或区域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转授权函原件(提供转授权函的,还需提供生产厂家对区域总代理的授权函复印件且该复印件须加盖区域总代理公章)。
- 标段编号: E6202000602007243543002
- 标段内容: 拟采购小儿支气管镜、氩气高频电刀,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125.000000
- 招标类别: 货物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1262020007355715XF-20251118-000003-4
嘉峪关市第一人民医院小儿支气管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