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文理学院南校区消防水系统维修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兰州文理学院南校区消防水系统维修改造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兰州文理学院南校区消防水系统维修改造
- 项目类型: 工程类
- 项目编号: 2025zfcg00985
- 招标人: 兰州文理学院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钜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甘肃省财政厅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甘肃省财政厅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180.00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否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兰州文理学院南校区消防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供应商须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公告发布之日后出具)、或者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三者提供其一即可)(3)纳税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2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个人所得税除外)中任意一种税种的完税证明,零报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申报表或相关证明,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4)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2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等:按年缴纳的请提供2024度的纳税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磋商日当天,由磋商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 100%,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9)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0)非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提供声明函原件扫描件)(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提供声明函原件扫描件)。(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注册在本企业且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安全员应具有相应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56055001001
- 标段内容: 兰州文理学院南校区消防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 标段合同估算价: 180.000000
- 招标类别: 施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2-12620000224333349J-20250620-000046-1
E6200000600056055001001兰州文理学院南校区消防水系统维修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