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县城南热源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西和县城南热源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西和县城南热源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 项目类型: 工程类
- 项目编号: E6212000612016051
- 招标人: 西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华唐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采购办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西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900.00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是
- 项目概述: 本项目拟在原有环保设施的基础上,通过超低排放环保改造,使得排入大气的烟气中颗粒物、N0x浓度均满足《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中超低排放要求。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3)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扫描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8)中小企业证明材料:中小企业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标段编号: E6212000612016051001001
- 标段内容: 本项目拟在原有环保设施的基础上,通过超低排放环保改造,使得排入大气的烟气中颗粒物、N0x浓度均满足《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中超低排放要求
- 标段合同估算价: 900.000000
- 招标类别: 施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2-12622600082367067J-20251016-000018-8
西和县城南热源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