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定西起重机厂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生活物资供应项目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甘肃省定西起重机厂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生活物资供应项目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甘肃省定西起重机厂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生活物资供应项目
- 项目类型: 服务类
- 项目编号: E6211000611019405
- 招标人: 甘肃省定西起重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集天招标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甘肃省定西监狱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无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0.00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否
- 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
- 项目概述: 无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注:上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自然人,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并签字。如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开户许可证(供应商是自然人的,需提供银行开户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 5、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成立公司无税收的需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无税收证明。 8、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9、由会计事务所出具或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三者提供其一即可) 10、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注: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 《食品经营许可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供《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
- 标段编号: E6211000611019405001001
- 标段内容: 蔬菜水果类供应
- 标段合同估算价: 0.000000
- 招标类别: 服务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622400082393089T-20250217-000002-3
甘肃省定西起重机厂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生活物资供应项目(第一包)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注:上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自然人,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并签字。如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开户许可证(供应商是自然人的,需提供银行开户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 5、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成立公司无税收的需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无税收证明。 8、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9、由会计事务所出具或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三者提供其一即可) 10、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注: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 《食品经营许可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供《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
- 标段编号: E6211000611019405001002
- 标段内容: 牛羊肉类供应
- 标段合同估算价: 0.000000
- 招标类别: 服务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622400082393089T-20250217-000003-0
甘肃省定西起重机厂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生活物资供应项目(第二包)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注:上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自然人,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并签字。如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开户许可证(供应商是自然人的,需提供银行开户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 5、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成立公司无税收的需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无税收证明。 8、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9、由会计事务所出具或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三者提供其一即可) 10、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注: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 《食品经营许可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供《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
- 标段编号: E6211000611019405001003
- 标段内容: 大肉鸡肉水产类供应
- 标段合同估算价: 0.000000
- 招标类别: 服务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622400082393089T-20250217-000005-4
甘肃省定西起重机厂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生活物资供应项目(第三包)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注:上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自然人,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并签字。如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开户许可证(供应商是自然人的,需提供银行开户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 5、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成立公司无税收的需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无税收证明。 8、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9、由会计事务所出具或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三者提供其一即可) 10、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注: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 《食品经营许可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供《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
- 标段编号: E6211000611019405001004
- 标段内容: 米面油鸡蛋调料类供应
- 标段合同估算价: 0.000000
- 招标类别: 服务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622400082393089T-20250217-000004-7
甘肃省定西起重机厂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生活物资供应项目(第四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