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甘肃省庆阳市东南部陇东地区华池林管分局山庄林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2025年甘肃省庆阳市东南部陇东地区华池林管分局山庄林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2025年甘肃省庆阳市东南部陇东地区华池林管分局山庄林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 项目类型: 服务类
- 项目编号: QYZC2025-0408
- 招标人: 甘肃省子午岭林业管理局华池分局山庄林场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雅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集中采购
- 监督机构: 庆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庆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340.79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否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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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述:
一包:人工造林 1100亩,未成林抚育1100亩,未成林管护1100亩,布设机械围栏9900米 , 林地 清理 213 亩 ( 带状 清理 杂灌 ) , 浇水 6127 2 株 , 布设 宣传 碑牌 2 个 ( 具体 规格 详见 作业设计 ) , 设置 监控设备 7 套 , 管护期 2 年 ;二包:封山育林 7500亩,设置机械围栏12600米,补植981亩,管护981亩,设置宣传牌2个,设置监控设施7套 , 维修 营 林 道路 6.3 km , 补植 98 1 亩 管护 2 年 ; 三包:修建小型水利水保设施 5处 ( 3 0 m³ 蓄水池 )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包及二包:投标企业须具有①县级(含县级)及以上林木种苗管理部门颁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②《林业植物检疫登记证》或《涉检企业备案登记表》。三包:投标企业须具备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标段编号: E620240060202744920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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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内容:
一包:人工造林 1100亩,未成林抚育1100亩,未成林管护1100亩,布设机械围栏9900米 , 林地 清理 213 亩 ( 带状 清理 杂灌 ) , 浇水 6127 2 株 , 布设 宣传 碑牌 2 个 ( 具体 规格 详见 作业设计 ) , 设置 监控设备 7 套 , 管护期 2 年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 标段合同估算价: 186.555000
- 招标类别: 服务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622800397452776C-20251117-000133-3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包及二包:投标企业须具有①县级(含县级)及以上林木种苗管理部门颁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②《林业植物检疫登记证》或《涉检企业备案登记表》。三包:投标企业须具备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标段编号: E620240060202744920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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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内容:
二包:封山育林7500亩,设置机械围栏12600米,补植981亩,管护981亩,设置宣传牌2个,设置监控设施7套,维修营林道路6.3km,补植981亩管护2年;(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 标段合同估算价: 129.235000
- 招标类别: 服务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622800397452776C-20251117-000134-0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包及二包:投标企业须具有①县级(含县级)及以上林木种苗管理部门颁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②《林业植物检疫登记证》或《涉检企业备案登记表》。三包:投标企业须具备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标段编号: E620240060202744920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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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内容:
三包:修建小型水利水保设施 5处 ( 30m³蓄水池 )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 标段合同估算价: 25.000000
- 招标类别: 服务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622800397452776C-20251117-000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