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2025年度水环境质量及重点涉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庆阳市发布时间:2025-06-09来源: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庆阳市2025年度水环境质量及重点涉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庆阳市2025年度水环境质量及重点涉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
  • 项目类型: 服务类
  • 项目编号: QYZC2025-0141
  • 招标人: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中昱恒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庆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庆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是否重大项目:
  • 项目概算: 181.66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庆阳市 2025年度水环境质量及重点涉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主要对全市辖区内102个乡镇水源地(不含乡镇“千吨万人”水源地)、6个人工湖体、114个入河排污口、10座重点涉水企业污水处理站(以排水纳入市政管网的为主)、20座重点医院污水处理站、123座油田采出水处理站、12处人工湿地(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出水按确定频次进行样品采集和监测分析;一包:对庆阳市2025年度水环境质量及重点涉水污染源排口水样进行采集并提交样品采集报告;二包:对庆阳市2025年度水环境质量及重点涉水污染源排口水样进行监测分析并提交监测分析报告; (具体 采购 内容及 技术 要求详见 《招标文件》 第四章采购需求书

    庆阳市2025年度水环境质量及重点涉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一包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2)本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比例为10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包、二包:供应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标段编号: E6202400602022266000001
  • 标段内容:

    一包:对庆阳市 2025年度水环境质量及重点涉水污染源排口水样进行采集并提交样品采集报告;

  • 标段合同估算价: 86.420000
  • 招标类别: 服务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622800397452776C-20250609-000063-2
    庆阳市2025年度水环境质量及重点涉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二包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比例为10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包、二包:供应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标段编号: E6202400602022266000002
  • 标段内容:

    二包:对庆阳市 2025年度水环境质量及重点涉水污染源排口水样进行监测分析并提交监测分析报告;

  • 标段合同估算价: 95.240000
  • 招标类别: 服务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622800397452776C-20250609-0000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