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026年10月灵台县城乡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平凉市发布时间:2025-10-17来源: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2025年11月2026年10月灵台县城乡生活垃圾转运服务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2025年11月-2026年10月灵台县城乡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类型: 服务类
  • 项目编号: GSHSH-2025-028
  • 招标人: 灵台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灵台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灵台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是否重大项目:
  • 项目概算: 497.80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采购一家生活垃圾转运服务机构
    2025年11月-2026年10月灵台县城乡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采购项目001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2年10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注:查询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该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36906304001
  • 标段内容: 负责每天装车并转运全县城乡垃圾中转站已压缩成型(理论垃圾块尺寸1600mm×1850mm×1500mm,理论垃圾块密度≥0.9 吨/立方米,理论垃圾块重量4吨)的生活垃圾至崆峒区海创垃圾焚烧厂卸车并焚烧处理,2025年全县每天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依据2024年转运量计算每天约80吨,全年约29200吨,运至平凉海创垃圾焚烧厂。
  • 标段合同估算价: 497.800000
  • 招标类别: 服务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622700079265086Y-20251017-000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