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某部-某部2025年度口腔2项单一来源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兰州某部某部2025年度口腔2项单一来源医疗设备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某部2025年度口腔2项单一来源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类型: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2025-JQXWGX-W5009(1-2)
- 招标人: 兰州某部
- 招标代理机构: 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无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无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8.10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否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2项26台(套),设备总预算金额8.1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四)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第三类医疗器械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代理商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但须提供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证明材料); 2.所投产品为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CFDA或NMPA认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但须提供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证明材料)。 3.进口设备须提供国外生产商或者其全国(大区)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可多级授权,授权链须完整)。授权书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授权书须在授权书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港澳台资企业或港澳台资控股企业和国内生产的国外品牌设备视为进口设备。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59002001001
- 标段内容: 2项26台(套),设备总预算金额8.1万元
- 标段合同估算价: 8.100000
- 招标类别: 货物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12620000224333349J-20251211-005074-3
E6200000600059002001001某部2025年度口腔2项单一来源医疗设备采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