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项目
- 项目类型: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JNJY2025ZC-180
- 招标人: 静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 招标组织形式: 集中采购
- 监督机构: 静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静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180.58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否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改造提升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点1处,改造药剂药械库1处,购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用设备1批。
-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彩色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资信证明,注册不足1年的,提供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此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严重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37230305001
- 标段内容: 改造提升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点1处,改造药剂药械库1处,购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用设备1批。
- 标段合同估算价: 180.580000
- 招标类别: 货物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12622700079265086Y-20251126-000004-0
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项目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