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积区2024年省级财政天林源核桃提质增效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天水市发布时间:2025-07-18来源: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麦积区2024年省级财政天林源核桃提质增效项目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麦积区2024年省级财政天林源核桃提质增效项目公开招标
  • 项目类型: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TGZC2025-278
  • 招标人: 天水市麦积区林业和草原局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汇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天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天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是否重大项目:
  • 项目概算: 60.00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第一包:采购有机肥、复合肥、戊唑醇一批;第二包:清香核桃接穗、红仁核桃接穗一批,具体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E6205100608009183001001麦积区2024年省级财政天林源核桃提质增效项目公开招标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2)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需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3)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 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 ”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8)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本项目预留方式为全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比例为100%,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投标人应当提供完整准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原件彩色扫描件)(9)非联合体声明: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10)中国裁判文书网: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或或wensh u.court.gov.cn)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网页截图)。(11)特定资格要求:产品复合肥、有机肥的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肥料正式或临时登记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提供的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有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肥料正式或临时登记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戊唑醇的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农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农药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农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及农药标准证。
  • 标段编号: E6205100608009183001001
  • 标段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32.808000
  • 招标类别: 货物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126205003950307723-20250718-016095-8
    E6205100608009183001002麦积区2024年省级财政天林源核桃提质增效项目公开招标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2)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需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3)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 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 ”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8)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本项目预留方式为全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比例为100%,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投标人应当提供完整准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原件彩色扫描件)(9)非联合体声明: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10)中国裁判文书网: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或或wensh u.court.gov.cn)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 标段编号: E6205100608009183001002
  • 标段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27.192000
  • 招标类别: 货物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126205003950307723-20250718-0160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