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人民医院医共体信息化(一期) 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庄浪县人民医院医共体信息化一期建设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庄浪县人民医院医共体信息化(一期) 建设采购项目
- 项目类型: 服务类
- 项目编号: GSGH251202-YGTXXH
- 招标人: 庄浪县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国恒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集中采购
- 监督机构: 庄浪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庄浪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1050.00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否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第一包:对县域大健康数据中心、政府监管决策支撑体系、医共体医疗协同服务体系、医共体医防融合服务体系、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体系、医共体资源及运营管理体系进行升级维护,并提供云运维服务1年; 第二包:为医共体信息化(一期)建设采购安装硬件系统设备一批。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信息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资信证明或2024年度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提供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和企业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37331305001
- 标段内容: 对县域大健康数据中心、政府监管决策支撑体系、医共体医疗协同服务体系、医共体医防融合服务体系、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体系、医共体资源及运营管理体系进行升级维护,并提供云运维服务1年;
- 标段合同估算价: 600.000000
- 招标类别: 服务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622700079265086Y-20251208-000030-0
庄浪县人民医院医共体信息化(一期) 建设采购项目001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信息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资信证明或2024年度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提供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和企业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第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第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第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37331305002
- 标段内容: 为医共体信息化(一期)建设采购安装硬件系统设备一批。
- 标段合同估算价: 450.000000
- 招标类别: 货物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622700079265086Y-20251208-000031-7
庄浪县人民医院医共体信息化(一期) 建设采购项目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