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及工资统发业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昌市发布时间:2025-07-17来源: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全县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及工资统发业务项目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全县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及工资统发业务采购项目
  • 项目类型: 服务类
  • 项目编号: JCZC2025GK-137
  • 招标人: 永昌县财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良治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永昌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是否重大项目:
  • 项目概算: 60.00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通过公开招标确定1家代理银行,完成全县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及工资统发业务,主要包括财政零余额账户资金支付和工资统发业务。
    全县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及工资统发业务采购项目-第一包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单位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规定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金融等特殊行业除外); 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函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2.3财务状况 (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4提供2024年0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2.5提供2024年0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开始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一天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在本次采购中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本次采购中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本次采购中落实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持有依法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具有金昌市国库集中支付认定资格(须提供金银发〔2024〕37号文件)。 招标(采购)公告及文件中要求备查的相关证明文件,不须现场进行递交,投标人(供应商)须在投标(采购)文件中添加相关证明文件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招标(采购)人和行业监督部门公示期内对中标人(成交供应商)资质原件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资质后审,审查通过后确定为正式有效中标人(成交供应商)。
  • 标段编号: E6203000603200009412001
  • 标段内容: 通过公开招标确定1家代理银行,完成全县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及工资统发业务,主要包括财政零余额账户资金支付和工资统发业务。
  • 标段合同估算价: 60.000000
  • 招标类别: 服务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6203000735957384-20250717-5220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