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苹果新优品种引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2025年苹果新优品种引进建设项目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2025年苹果新优品种引进建设项目
- 项目类型: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GSGYH250701-PGXPZYJ
- 招标人: 庄浪县果业站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广源恒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庄浪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庄浪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200.00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否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短枝富士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或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 (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以上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的无行贿犯罪结果截图 (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此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 (3)提供《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35908300001
- 标段内容: 短枝富士,7.36万株,片区:阳川镇、盘安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147.200000
- 招标类别: 货物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12622700079265086Y-20250728-000038-0
2025年苹果新优品种引进建设项目001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或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 (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以上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的无行贿犯罪结果截图 (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此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 (3)提供《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35908300002
- 标段内容: 短枝富士,2.64万株,片区:赵墩乡
- 标段合同估算价: 52.800000
- 招标类别: 施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12622700079265086Y-20250728-000039-7
2025年苹果新优品种引进建设项目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