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2025年产油大县奖励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灵台县2025年产油大县奖励项目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灵台县2025年产油大县奖励项目
- 项目类型: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HJX—2025—025
- 招标人: 灵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禾佳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灵台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灵台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126.30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否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采购冬油菜种子14410斤、冬油菜种子10000斤、荏籽种子30000斤、穴盘35000个、基质3500袋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企业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完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请提供说明材料,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新成立企业或未发生业务的企业应提交一份暂无纳税发生的声明函);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近三年(2022年8月至今)内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 (2)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信用记录:须提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相关失信责任主体。(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中国裁判文书网: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等信息)。 (4)本项目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36290301001
- 标段内容: 采购冬油菜种子14410斤、冬油菜种子10000斤、荏籽种子30000斤、穴盘35000个、基质3500袋
- 标段合同估算价: 126.300000
- 招标类别: 货物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12622700079265086Y-20250814-000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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