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河道及山洪沟道视频监控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昌市发布时间:2025-08-14来源: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金昌市河道及山洪沟道视频监控建设项目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金昌市河道及山洪沟道视频监控建设项目
  • 项目类型: 工程类
  • 项目编号: JCZC2025CS-153
  • 招标人: 金昌市水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商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金昌市水务局
  • 是否重大项目:
  • 项目概算: 241.63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在金川区和永昌县重点河道升级改造山洪视频监测站23处、新建山洪视频监测站43处(包含必要的太阳能供电设备、专线建设、附属设施建设等)、监控中心购置数据存储扩容设备1套、平台视频接入集成服务以及现有80个监测点三年运维服务。
    金昌市河道及山洪沟道视频监控建设项目-第一包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合法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资信证明;3.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任意税种(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依法纳税凭证;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资料。】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登录上述网站的相关板块自行查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根据《金昌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金财发〔2023〕71号),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响应)时,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信用承诺,即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金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金财发〔2023〕71号文)的,可不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 项、第(四)项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即上述资格要求中的1.2、1.3、1.4、1.5 项相关证明材料。注:(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提交上述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资格信用承诺函,两者具有同等效力,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合规性负责。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时,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一并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 等相关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为100%,即本项目全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满足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资格的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响应,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标段编号: E6203000603200009428001
  • 标段内容: 在金川区和永昌县重点河道升级改造山洪视频监测站23处、新建山洪视频监测站43处(包含必要的太阳能供电设备、专线建设、附属设施建设等)、监控中心购置数据存储扩容设备1套、平台视频接入集成服务以及现有80个监测点三年运维服务。
  • 标段合同估算价: 241.630000
  • 招标类别: 其他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2-126203000735957384-20250814-8338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