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石山县统办楼办公电梯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中标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积石山县统办楼办公电梯项目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
项目详情
- 公告名称: 积石山县统办楼办公电梯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中标公告
积石山县统办楼办公电梯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中标公告
甘肃兴建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
县财政局的委托,对积石山县统办楼办公电梯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
程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评标委员会于2025 年5 月8 日确定中标结果。
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1、招标编号:LXZC11720250116
2、项目预算:228.9 万元
3、中标内容及结果: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川双菱电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37399028626
联系人:李迎春
联系电话:19975819078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镇富强工业园区内
中标金额:200 万元
4、定标日期:2025 年5 月8 日
5、招标公告日期:2025 年4 月17 日
6、中标公示期限:1 个工作日
7、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
定执行,收费金额26000 元;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
8、项目用途:用于积石山县统办楼办公电梯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9、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德军、赵和玉、刘帅、杜志强、马俊贤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人:马俊贤
联系电话:09307721147
单位地址:积石山县吹麻滩镇北滨河路政务中心13 楼
代理机构:甘肃兴建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登石
联系电话:18109305985
单位地址:临夏市和骏丽苑商铺二楼
监管单位:积石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7721147
单位地址:积石山县吹麻滩镇北滨河路政务中心13 楼
甘肃兴建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五月九日
附件:
报价明细表
序
号
货物名称
品牌
生产厂家
数
量
单
位
单价
总价
备注
1
乘客电梯(设备主机及附件货
款)
安川双
菱
安川双菱电梯有限公
司
2
台
12万元
24万元
无
2
运输费
/
/
2
台
2万元
4万元
无
3
运输保险费
/
/
2
台
0.5万
元
1万元
无
4
装卸费
/
/
2
台
0.5万
元
1万元
无
5
安装调试费
/
/
2
台
16万元
32万元
无
6
其他费用
/
/
2
台
69万元
138万
元
含钢结构井道等上述未列明的其他全部招标文件要求
费用
合计: 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积石山县财政局的积
石山县统办楼办公电梯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
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
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积石山县统办楼办公电梯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属于制造业
;制造商为安川双菱电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6 人,营业收入为14981.55
万元,资产总额为19677.7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2. 积石山县统办楼办公电梯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属于制造业
行业;制造商为安川双菱电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6 人,营业收入为
14981.55 万元,资产总额为14981.55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安川双菱电梯有限公司
日期:2025 年5 月8 日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有大型企业制造、
承建或承接的,或货物制造商、工程承建商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
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在混合采购项目中,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货物,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有大型企业制
造的,或货物制造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工程,供应商提供的工程有大型企业承
建的,或工程承建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有大型企业承
接的,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年末数据,无上一年度年
末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则不享受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认定供应商投标(响应)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