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生活垃圾场环境常态化自行监测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临夏州发布时间:2025-12-22来源: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临夏县生活垃圾场环境常态化自行监测项目

项目详情

  • 公告名称: 临夏县生活垃圾场环境常态化自行监测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 临夏县生活垃圾场环境常态化自行监测项目 中标公告 甘肃思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临夏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的 委托,对临夏县生活垃圾场环境常态化自行监测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 行采购,评标委员会于2025 年12 月22 日确定中标结果。现将中标结果公 布如下: 1、招标编号:LXZC21320250426 2、项目预算:98 万元 3、中标结果及内容: 中标结果内容:详见附件 中标人:甘肃众仁检验检测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03578391242 联系人:孙维宏 联系电话:13993186211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区飞雁街118 号陇星大厦25 层 中标金额:81.60 万元(大写:捌拾壹万陆仟元整) 4、定标日期:2025 年12 月22 日 5、招标公告日期:2025 年12 月1 日 6、公示期限:1 个工作日 7、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 定执行,收费金额12240 元;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 8、项目用途:用于临夏县生活垃圾场环境常态化自行监测项目 9、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魏新宏、安树康、侯亚昆、马俊贤、张维礼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临夏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人:张维礼 联系电话:0930-3224008 单位地址:临夏县韩集镇 代理机构:甘肃思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珍弟 联系电话:18793036697 单位地址:临夏市和骏丽苑商铺二楼 监管单位:临夏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668070 单位地址:临夏县榆丰路兴盛家园西北侧 甘肃思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期限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土桥镇垃圾填埋场无组织废气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 年 3000 6000 严格按照采购要 求对土桥镇和临 夏县垃圾填埋场 进行检测。付款方 式:1.每年度中期 (第6个月)完成 半年度检测并验收 合格后15 日内, 支付当年度费用的 50%;2.每年度末完 成全年度检测并验 收合格后15 日 内,支付当年度剩 余50%。注:乙方 每次收款前需提 供等额合规增值 税发票,该付款节 奏连续执行2年。 2 土桥镇垃圾填埋场噪声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 年 1500 3000 3 土桥镇垃圾填埋场土壤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 年 5000 10000 4 临夏县垃圾填埋场厂界无组织 废气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 年 36000 72000 5 临夏县垃圾填埋场水沟废水 DW00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 年 2000 4000 6 临夏县垃圾填埋场1#本底井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 年 27600 55200 7 临夏县垃圾填埋场2#、3#污染 扩散井,4#、5#污染监视井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 年 209200 418400 8 临夏县垃圾填埋场排水井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 年 113200 226400 9 临夏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 年 4000 8000 10 临夏县垃圾填埋场噪声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 年 1500 3000 11 临夏县垃圾填埋场土壤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 年 5000 10000 投标总价合计 (大写):捌拾壹万陆仟元整 (小写):816000 元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 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临夏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的生活垃圾场2026 年、2027 年环 境常态化监测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 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临夏县生活垃圾场环境常态化自行监测项目,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其他未 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甘肃众仁检验检测中心,从业人员 56 人,营业收入为 1324.32 万元,资产总额为1398.21 万元,属于 小型企业 ; 2. / ,属于 / 行业;制造商为 / ,从业人员 / 人,营业收入为 / 万元,资产总额为 / 万元 1,属于 /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甘肃众仁检验检测中心 日期: 2025 年12 月22 日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