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公安局2025年警用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平凉市发布时间:2025-07-10来源: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庄浪县公安局2025年警用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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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庄浪县公安局2025 年警用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026001JH620825003 二、项目名称:庄浪县公安局2025 年警用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金额 (万元) 庄浪县诚意汽车运输租赁 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水洛镇南 城区西关村沙石咀 70.2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服务 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 时间 服务 标准 庄浪 县公 安局 2025 年警 用车 辆租 赁服 务项 目 租赁符 合特种 车辆备 案、审 验、完险 (强险、 第三者 险、座位 险、车 损)的警 示标识 的警用 车辆27 辆。 排量要求2.0L—3.0L,国产车辆优先,荷 载人员5 人,车型为皮卡(带有封闭式货 箱),车辆具有合法的车辆行驶证,车辆 必须挂蓝牌(因车辆需要在乡镇基层使用 电动车无法满足充电和续航需求续航需 求)。中标人必须保证行驶证、完税证明、 车辆等各种行车手续齐全完整,车辆交付 后,出租车辆的保险费、年审费、均有中 标方负责。采购人负责车辆油费、驾驶员 以及使用期限内的车辆正常保养维修。供 应商所提供的车辆需符合国家规定安全环 保等要求,车辆在使用期间如确需维修、 保养,或年审、季审、接受定期检审及其 它经采购人认可的合理因素而造成需要暂 停运行时,供应商必须调派同等条件以上 的车辆(需采购人认可)供采购人使用。 自合 同签 订之 日起 一年 详见 招标 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乐、苏建斌、张红妮、田杰、陈必琴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庄 浪县公安局的庄浪县公安局2025 年警用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采购活动,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 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警用车辆租赁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庄浪县 诚意汽车运输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29 人,营业收入为155.85 万元,资产总额为1032.18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庄浪县诚意汽车运输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25 年7 月9 日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