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教育局2025年春季学期灵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平凉市发布时间:2025-02-17来源: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灵台县教育局2025年春季学期灵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

项目详情

  • 公告名称: 灵台县教育局2025年春季学期灵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 137 / 432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 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灵台县教育局的2025 年春季学期灵台县农村 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大米,属于食品批发和零售行业;制造商为五常市金府大院米业有限公 司,从业人员5 人,营业收入为 35 万元,资产总额为300 万元,属于 微型企业; 2.面粉,属于食品批发和零售行业;制造商为平凉市云翔面业有限责任公司, 从业人员 17 人,营业收入 80 为万元,资产总额为93 万元,属于微型 企业; 3.胡麻油,属于食品批发和零售行业;制造商为宁夏西粮粮油集团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13 人,营业收入60 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75 万元,属于微型 企业; 4.调味品,属于食品批发和零售行业;制造商为海天蚝油(天津集团有限公 司),从业人员 20 人,营业收入为200 万元,资产总额为700 万元, 属于小型企业; 5.调味品,属于食品批发和零售行业;制造商为陕西穆堂香调味食品有限公 司,从业人员169 人,营业收入180 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500 万元,属 于小型企业; 6.香醋,属于食品批发和零售行业;制造商为灵台县鹑觚香醋厂,从业人员 3 人,营业收入24 万元,资产总额为 28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灵台县粮油购销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5 年2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