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智慧黑板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秦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智慧黑板项目
项目详情
- 公告名称: 秦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智慧黑板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秦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智慧黑板采购项目
中标公告
甘肃水木同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秦安县职业中等
专业学校的委托,对其委托的秦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智慧
黑板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评标委员会于2025
年6 月24 日确定评审结果。现将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编号:TGZC2025-219
二、招标公告日期:2025 年6 月3 日
三、定标日期:2025 年6 月24 日
四、采购预算:144.00 万元
五、中标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
生产(加工、制
造)单位
单位
数量
单价(元)总价(元)备注
1
86 寸智慧黑板
希沃/BG86EH
广州视睿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
台
48
26650
1279200
/
2
教学软件
希沃/白板5
广州视睿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
套
48
980
47040
/
3
校园数据平台
希沃/信鸽
广州视睿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
套
1
19880
19880
/
4
集中控制管理
系统
希沃/校园设
备运维管理系
统软件
广州视睿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
套
48
950
45600
/
5
设备传屏系统
希沃/设备传
屏
广州视睿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
套
48
940
45120
/
合计
1436840
六、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价
中标供应商名称:甘肃骏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春风佳苑5 号楼1 单元0804 室
中标金额:¥1436840.00 元
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叁万陆仟捌佰肆拾元整
七、公示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八、项目用途、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用途:秦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智慧黑板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日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
货合同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董忠
魏凯斌
陈怀宝闫全民杨晓军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中标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
服务费暂行管理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批
准的收费标准向甘肃水木同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缴纳
招标代理服务费¥227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贰仟柒佰元
整)。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秦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秦安县兴国镇解放北路
联系人:杨晓军
联系电话:0938-6513277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水木同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文娟
联系电话:15378863365(办公座机)
地址:天水市秦州区鸿源新居
2025 年6 月24 日
4、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秦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
校的秦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智慧黑板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
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86寸智慧黑板,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
669 人,营业收入为596047.12 万元,资产总额为817407.82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教学软件、校园数据平台、集中控制管理系统、设备传屏系统,属于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制造商为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9
人,营业收入为3547.12 万元,资产总额为817407.82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甘肃骏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6月24日
注意事项:
1、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有大型企业制造、承建
或承接的,或货物制造商、工程承建商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
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在混合采购项目中,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中小企业声明函
(1)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货物,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有大型企业
制造的,或货物制造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工程,供应商提供的工程有大型企业
承建的,或工程承建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有大型企业
承接的,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年末数据,无上一年度年末数
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则不享受中小
企业扶持政策,应认定供应商投标(响应)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