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2025年牛奶酸奶、饮料及矿泉水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兰州大学2025年牛奶酸奶饮料及矿泉水配送服务
项目详情
- 公告名称: 兰州大学2025年牛奶酸奶、饮料及矿泉水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兰州大学2025 年牛奶酸奶、饮料及矿泉水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交易编号:D03-12620000224333349J-20250516-055354-4
一、项目编号:LZU-2025-074-FW-GK
二、项目名称:兰州大学2025 年牛奶酸奶、饮料及矿泉水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一标段:
投标人名称:兰州鑫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人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路街道嘉峪关东路17 号冷冻市场7 排86 号
中标下浮率:百分之三十(30%)
第二标段:
投标人名称:甘肃德瑞成商贸有限公司
投标人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穴崖子西街23 号
中标下浮率:百分之二十二(22%)
第三标段:
投标人名称:甘肃新驰莉源商贸有限公司
投标人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193 号5 幢2 楼208 室
中标下浮率:百分之四十(4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段号
服务内容
第一标段
饮料配送服务
第二标段
牛奶酸奶配送服务
第三标段
矿泉水配送服务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文禄、张继业、吴宝霞、姜萍、张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21 万元(其中:第一标段代理费金额为0.5796 万元,第二
标段代理费金额为0.4682 万元,第三标段代理费金额为0.2732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 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项目评审时间:2024 年06 月19 日;
2.兰州鑫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锦舟源商贸有限公司、甘肃陇佑家禾食品有限公司
第二标段资格审查不通过;甘肃锦舟源商贸有限公司、甘肃陇佑家禾食品有限公司第三
标段资格审查不通过;
3.本项目固定下浮率采购,基准价格为采购人通过超市(华润万家超市)询价(或实地
采买)获得各品牌产品的零售价格,据实结算;年度支付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兰州大学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 号
联系方式:曹老师、刘老师
0931-8912932
zbk@lzu.edu.cn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浩鑫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9 号(兰州SOHO)10 层南侧
联系方式:刘欣、张调调
18993185297
18194212212
2731395902@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931-8912393
4. 监督单位信息
兰州大学纪检监察机构
联系方式:0931-8912193
浩鑫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06 月19 日
附件:
评审结果汇总表(第一标段)
项目名称:兰州大学2025 年牛奶酸奶、饮料及矿泉水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ZU-2025-074-FW-GK
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开标直播二厅第八坐席
开标时间:2025 年6 月18 日9 时00 分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
(下浮率%)
总得分
排名
1
兰州鑫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30
100.00
1
2
甘肃金鑫圣域商贸有限公司
29
99.23
2
3
甘肃德瑞成商贸有限公司
29
99.03
3
4
甘肃新驰莉源商贸有限公司
28
97.47
4
5
甘肃海轩商贸有限公司
28
96.47
5
6
甘肃名厨伊尹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26
95.03
6
7
甘肃锦舟源商贸有限公司
15
90.29
7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或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或联合体)参加兰州大学的兰州大
学2025 年牛奶酸奶、饮料及矿泉水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
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饮料配送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兰州鑫陇商贸有
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12 人,营业收入为260 万元,资产总额为180 万元,
属于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兰州鑫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25 年6 月18 日
注:
(1)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填
列,以企业上一年度未数据为准。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
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
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
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只有当投标人提供的每个标的均由小微企业制造,才能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
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评审结果汇总表(第二标段)
项目名称:兰州大学2025 年牛奶酸奶、饮料及矿泉水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ZU-2025-074-FW-GK
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开标直播二厅第八坐席
开标时间:2025 年6 月18 日9 时00 分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
(下浮率%)
总得分
排名
1
甘肃德瑞成商贸有限公司
22
99.29
1
2
甘肃金鑫圣域商贸有限公司
20
97.94
2
3
甘肃新驰莉源商贸有限公司
23
91.00
3
注:兰州鑫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锦舟源商贸有限公司、甘肃陇佑家禾食品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不通过。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或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或联合体)参加兰州大学的兰州大学2025
年牛奶酸奶、饮料及矿泉水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
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牛奶酸奶配送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甘肃德瑞成
商贸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
人,营业收入为1154.5 万元,资产总额为277.32 万
元,属于小型企业;(按照类型填写,其余删除);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甘肃德瑞成商贸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6月17日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注:
(1)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填列,以企业上一年度未数据为准。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
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
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
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只有当投标人提供的每个标的均由小微企业制造,才能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
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
评审结果汇总表(第三标段)
项目名称:兰州大学2025 年牛奶酸奶、饮料及矿泉水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ZU-2025-074-FW-GK
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开标直播二厅第八坐席
开标时间:2025 年6 月18 日9 时00 分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
(下浮率%)
总得分
排名
1
甘肃新驰莉源商贸有限公司
40
99.00
1
2
甘肃德瑞成商贸有限公司
30
92.14
2
3
甘肃金鑫圣域商贸有限公司
29
91.48
3
4
甘肃海轩商贸有限公司
28
88.63
4
5
甘肃名厨伊尹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26
79.39
5
注:甘肃锦舟源商贸有限公司、甘肃陇佑家禾食品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不通过。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或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或联合体)参加
兰州大学
的
兰州大
学2025年牛奶酸奶、饮料及矿泉水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矿泉水配送服务,属于
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
甘肃新驰
莉源商贸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 人,营业收入为2875.1061 万元,资产总额为
2181.7177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按照类型填写,其余删除);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甘肃新驰莉源商贸有限公司
日
期:2025 年06 月18 日
注:
(1)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填列,以企业上一年度未数据为准。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
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
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
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只有当投标人提供的每个标的均由小微企业制造,才能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
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