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秦州区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甘肃甘味生猪产业集群项目(设备采购)中标公告

天水市发布时间:2025-03-05来源: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天水市秦州区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甘肃甘味生猪产业集群项目设备

项目详情

  • 公告名称: 天水市秦州区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甘肃甘味生猪产业集群项目(设备采购)中标公告
  • 甘肃甘味生猪产业集群项目(设备采购) 中标公示 甘肃永泰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天水市秦州区畜牧兽 医事务服务中心的委托,对甘肃甘味生猪产业集群项目(设备采购) 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评标委员会于2025 年3 月4 日确定中 标结果。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1、招标编号:TGZC2025-013 2、项目预算:150.00 万元。 3、定标日期:2025 年3 月4 日 4、招标公告日期:2025 年2 月11 日 5、中标内容: 序 号 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交货期 数量 单 位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制造商 1 35T 料塔 品牌:中鹏 规格:3660*8400mm 型号:35T 自合同 签订后 60 日内 到货 2 座 1.581 3.162 新乡市中鹏畜 牧机械设备有 限公司 2 2.2 直连主 机(台力 电机) 品牌:中鹏 规格:2.2kw 型号:ZP2.2 自合同 签订后 60 日内 到货 4 台 0.455 1.82 新乡市中鹏畜 牧机械设备有 限公司 3 赛盘链条 及管道 品牌:中鹏 规格:8.5*6mm 型号:60 型 自合同 签订后 60 日内 到货 1100 米 0.012 13.2 新乡市中鹏畜 牧机械设备有 限公司 4 电箱 品牌:中鹏 规格:500*300*200mm 型号:201 型 自合同 签订后 60 日内 到货 4 个 0.088 0.352 新乡市中鹏畜 牧机械设备有 限公司 5 料槽 品牌:中鹏 规格:2400*750*900mm 型号:CY-16 型 自合同 签订后 60 日内 到货 112 台 0.215 24.08 新乡市中鹏畜 牧机械设备有 限公司 6 复合板 品牌:中鹏 规格:1200*600mm 型号:BMC 型 自合同 签订后 60 日内 到货 1872 块 0.0168 31.4496 新乡市中鹏畜 牧机械设备有 限公司 7 复合通板 定位栏 品牌:中鹏 规格:2200*700mm 型号:ZP-D-70 型 自合同 签订后 60 日内 到货 8 组 1.875 15 新乡市中鹏畜 牧机械设备有 限公司 8 复合通板 母猪板 品牌:中鹏 规格:2200*700mm 型号:BMC 型 自合同 签订后 60 日内 到货 55 块 0.0358 1.969 新乡市中鹏畜 牧机械设备有 限公司 9 3.8*2.2 米 复合通板 产床 品牌:中鹏 规格:3800*2200mm 型号:ZP-C-60 型 自合同 签订后 60 日内 到货 70 套 0.4 28 新乡市中鹏畜 牧机械设备有 限公司 10 3.6*2.2 米 复合通板 保育床 品牌:中鹏 规格:3600*2200mm 型号:ZP-B-60 型 自合同 签订后 60 日内 到货 45 套 0.385 17.325 新乡市中鹏畜 牧机械设备有 限公司 11 不锈钢双 面8 孔料 槽 品牌:中鹏 规格:1050*750*900mm 型号:CY-8 型 自合同 签订后 60 日内 到货 15 个 0.08 1.2 新乡市中鹏畜 牧机械设备有 限公司 12 10T 料塔 品牌:中鹏 规格:2580*5620mm 型号:10T 型 自合同 签订后 60 日内 到货 4 台 1.2 4.8 新乡市中鹏畜 牧机械设备有 限公司 13 时产3 吨 卧式机组 品牌:中鹏 规格:1500*2500mm 型号:W-30 型 自合同 签订后 60 日内 到货 1 组 6 6 新乡市中鹏畜 牧机械设备有 限公司 投标总价 大写:壹佰肆拾捌万叁仟伍佰柒拾陆元整 小写:1483576.00 元 6、项目用途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甘肃甘味生猪产业集群项目(设备采购) (2)合同履行日期:以签订合同的交货时间为准 7、中标人名称、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人名称:新乡市中鹏畜牧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孙杏村镇张武店工业区北大街 与新濮路交叉口向南500 米路东8 号 中标金额:¥1483576.00 元(大写:壹佰肆拾捌万叁仟伍佰柒拾 陆元整) 8、中标服务费: 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9、公示期限:自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1 个工作日。 10、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张得刚、安丽君、谢淑琴、刘继平、赵瑞宁 1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天水市秦州区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秦州区农业大厦 联系人:王强 联系方式:0938-8379412 代理机构:甘肃永泰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秦州区七里墩南廓路11 号佳郎园3 幢5 层510 号写字楼 联系人:田钰 联系方式:0938-8304238 甘肃永泰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3 月5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天水秦州区畜牧兽医 事务服务中心)的(甘肃甘味生猪产业集群项目(设备采购))采购活动,提供 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35T 料塔),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新乡市中鹏畜牧机械设备 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8 人,营业收入为850.79 万元,资产总额为687.58 万元, 属于(小型企业); 2.(2.2 直连主机(台力电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新乡市中 鹏畜牧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8 人,营业收入为850.79 万元,资产总 额为687.58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3.(塞盘链条及管道),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新乡市中鹏畜牧机 械设被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8 人,营业收入为850.79 万元,资产总额为687.58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4.(电箱),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新乡市中鹏畜牧机械设备有限 公司),从业人员28 人,营业收入为850.79 万元,资产总额为687.58 万元,属 于(小型企业); 5.(料槽),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新乡市中鹏畜牧机械设备有限 公司),从业人员28 人,营业收入为850.79 万元,资产总额为687.58 万元,属 于(小型企业); 6.(复合板),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新乡市中鹏畜牧机械设备有 限公司),从业人员28 人,营业收入为850.79 万元,资产总额为687.58 万元, 属于(小型企业); 7.(复合通板定位栏),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新乡市中鹏畜牧机 械设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8 人,营业收入为850.79 万元,资产总额为687.58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8.(复合通板母猪板),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新乡市中鹏畜牧机 械设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8 人,营业收入为850.79 万元,资产总额为687.58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9.(3.8*2.2 米复合通板产床),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新乡市中 鹏畜牧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8 人,营业收入为850.79 万元,资产总 额为687.58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10.(3.8*2.2 米复合通板保育床),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新乡市 中鹏畜牧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8 人,营业收入为850.79 万元,资产 总额为687.58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11.(不锈钢双面8 孔料槽),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新乡市中鹏畜 牧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8 人,营业收入为850.79 万元,资产总额为 687.58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12.(10T 料塔),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新乡市中鹏畜牧机械设备 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8 人,营业收入为850.79 万元,资产总额为687.58 万元, 属于(小型企业); 13.(时产3 吨卧式机组),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新乡市中鹏畜牧 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8 人,营业收入为850.79 万元,资产总额为 687.58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新乡市中鹏畜牧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日 期:2025 年2 月28 日 注意事项: 1、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有大型企业制造、 承建或承接的,或货物制造商、工程承建商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 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在混合采购项目中,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货物,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有大型企业制 造的,或货物制造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工程,供应商提供的工程有大型企业承 建的,或工程承建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有大型企业承 接的,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年末数据,无上一年度年 末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则不享受中 小企业扶持政策,应认定供应商投标(响应)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