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三合乡2026年高标准农田区小杂粮种植基地项目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静宁县三合乡2026年高标准农田区小杂粮种植基地项目
项目详情
- 公告名称: 静宁县三合乡2026年高标准农田区小杂粮种植基地项目
静宁县三合乡2026 年高标准农田区小杂粮种植
基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NJY2026ZC-027
二、项目名称:静宁县三合乡2026 年高标准农田区小杂粮种植基地项目
三、成交信息
包一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静宁县丰收种业有限责任
公司
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三中巷
13 号
104.664
包二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静宁县瑞农基础设施建设
有限公司
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东关
135 号
34.75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一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备注
谷子籽种
25 公斤/袋
7000
公斤
0.004592
32.144
地膜
10 公斤/卷
56000
公斤
0.001295
72.52
包二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备注
机械费
使用机械旋耕松软地
面,利用覆膜机覆膜并
培土压实覆膜地埂两
侧,加固保湿增效效果。
7000
亩
0.004965
34.755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和平
李永强
张枭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以及采购人
与招标代理机构达成书面协议。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
收费金额:1.397
七、公告期限
宜
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静宁县三合乡人民政府
地址:静宁县三合乡光华村沟儿91 号
联系方式:0933-2770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康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静宁县八里镇八里综合养老服务中心4 楼
电话:0933-25252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明霞
电话:18093383231
十、中小企业申明函2 份
7.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静
宁县三合乡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静宁县三合乡2026年高标准农田
区小杂粮种植基地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
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谷子籽种(标的名称),属于农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
业)行业;制造商为静宁县丰收种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24 人,营业收入为701 万元,资产总额为821.9 万元,属
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地膜(标的名称),属于农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甘肃禾宁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30
人,营业收入为659.2
万元,资产总额为962.9 万
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
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静宁县丰收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6 年3 月12 日
说明: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相关规定。投标人不满足此要求则无须提供,一旦提供将视为满足其
要求,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静宁县三合乡人民政府
(单位名称)的静宁县三合乡2026 年高标准农田区小杂粮种植基地项目(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机械费(标的名称),属于农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
造商为静宁县瑞农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6 人,营业
收入为575.381653 万元,资产总额为1153.160675 万元,属于中型(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 人,营业收入为
/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
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
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静宁县瑞农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日
期:2026 年3 月12 日
说明: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财
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库[2020]46 号)相关规定。投标人不满足此要求则无须提供,一旦提供将视为满足
其要求,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