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葫芦河城川镇至威戎镇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静宁县发布时间:2025-09-09来源: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静宁县分中心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静宁县葫芦河城川镇至威戎镇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静宁县葫芦河城川镇至威戎镇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
  • 项目类型: 水利
  • 项目编号: JNJY2025GC-051
  • 招标人: 静宁县水利工程建设站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静宁县水务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静宁县水务局
  • 是否重大项目:
  • 项目概算: 80.72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保证金缴纳方式: 电汇
  • 项目概述: 本次静宁县葫芦河城川镇至威戎镇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主要解决河堤水毁严重、防洪安全隐患大的紧要任务。主要对静宁县葫芦河11处水毁堤防310米进行维修。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本次静宁县水毁堤防共11处,长度为310m。其中:葫芦河护岸(胡家河段)右岸25米;葫芦河护岸(咀头村段)左岸5米;葫芦河护岸(大寨村段)左岸5米;葫芦河护岸(大寨村一梁马村段)右岸100米;葫芦河护岸(太山庙沟沟口段)右岸30米,对破裂堤防拆除重建10米,新建20米;葫芦河护岸(张齐村-胡沟新农村段)右岸105米;葫芦河护岸(胡沟新农村高速路桥下)右岸40米;新建过路涵管一座,新建过路箱涵一座。
    静宁县葫芦河城川镇至威戎镇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001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3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资料),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财务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注: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包括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且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4、投 标 人 必 须 提 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询结果和“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企业名称、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36570302001
  • 标段内容: 本次静宁县葫芦河城川镇至威戎镇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主要解决河堤水毁严重、防洪安全隐患大的紧要任务。主要对静宁县葫芦河11处水毁堤防310米进行维修。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本次静宁县水毁堤防共11处,长度为310m。其中:葫芦河护岸(胡家河段)右岸25米;葫芦河护岸(咀头村段)左岸5米;葫芦河护岸(大寨村段)左岸5米;葫芦河护岸(大寨村一梁马村段)右岸100米;葫芦河护岸(太山庙沟沟口段)右岸30米,对破裂堤防拆除重建10米,新建20米;葫芦河护岸(张齐村-胡沟新农村段)右岸105米;葫芦河护岸(胡沟新农村高速路桥下)右岸40米;新建过路涵管一座,新建过路箱涵一座。
  • 标段合同估算价: 80.720000
  • 招标类别: 施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7-12622700079265086Y-20250909-000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