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羊河流域金昌市永昌县清河灌区地下水超采治理水源置换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石羊河流域金昌市永昌县清河灌区地下水超采治理水源置换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石羊河流域金昌市永昌县清河灌区地下水超采治理水源置换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类型: 水利
- 项目编号: JG2025-006
- 招标人: 永昌县昌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宏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永昌县水务局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750.00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否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本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含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技术要求)、施工图阶段的设计工作和建设过程中现场服务工作及配合咨询评估、技术审查、专题报告及竣工验收等。
- 投标人资格条件: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4.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业绩,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3 甘肃省内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信用中国(甘肃)”申请并下载打印近一年(2024年02月至今)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查询领域为全部领域,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省外的投标人请登录“信用中国”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下载时间以公告发起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为准,失信企业投标无效)。 4.4 投标企业不得出借借用资质、转包、违法分包,投标时必须出具《投标企业承诺书》。 4.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招标公告及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不需现场进行递交,投标人须在资格后审 投标文件中添加相关证明文件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资格后审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由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原件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资质原件后审,审查通过后确定为正式有效中标候选人。
- 标段编号: E6203000603100000985001
- 标段内容: 本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含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技术要求)、施工图阶段的设计工作和建设过程中现场服务工作及配合咨询评估、技术审查、专题报告及竣工验收等。
- 标段合同估算价: 750.000000
- 招标类别: 设计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7-126203000735957384-20250211-000001-1
石羊河流域金昌市永昌县清河灌区地下水超采治理水源置换项目(勘察设计)-第一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