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团结路支路地下管网改造工程EPC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张家川县团结路支路地下管网改造工程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张家川县团结路支路地下管网改造工程EPC
- 项目类型: 市政
- 项目编号: TSJYJS2025194
- 招标人: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润联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天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天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473.48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是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道路全长148.611米,沿线敷设dn200给水主管148米,选用聚乙烯PE给水管(PE100级);dn600雨水主管146米,dn400污水主管132米,采用二级钢筋混凝土管;敷设一级供热管网2×140米,管径 DN200;LED光源路灯12盏等附属设施。
-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专业乙级 (设计资质类别及级别)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施工资质类别及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 / 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1.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良好的业绩,近3年(2022年08月至今)内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 投标人(设计单位)具有良好的业绩,近3年(2022年08月至今)内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 3.4其他:3.4.1 在资格审查及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及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 3.4.2 省外企业须办理入甘信息登记,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在开标前按甘建服〔2020〕296 文规定办理入甘信息登记,设计企业中标后按甘建服〔2020〕272 号文办理入甘信息登记。 3.5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单位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 3、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2家(设计单位1家和施工单位1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或盖公章复印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注:联合体在投标登记时需由牵头人添加联合体成员信息。
- 标段编号: E6205100608009396001001
- 标段内容: 道路全长148.611米,沿线敷设dn200给水主管148米,选用聚乙烯PE给水管(PE100级);dn600雨水主管146米,dn400污水主管132米,采用二级钢筋混凝土管;敷设一级供热管网2×140米,管径 DN200;LED光源路灯12盏等附属设施。
- 标段合同估算价: 473.480000
- 招标类别: 施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6205003950307723-20250820-016374-0
E6205100608009396001001张家川县团结路支路地下管网改造工程E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