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中心项目二期工程EPC项目实验室专项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兰州新区发布时间:2025-07-14来源: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新区分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中心项目二期工程EPC项目实验室专项工程专业分包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中心项目二期工程EPC项目实验室专项工程专业分包
  • 项目类型: 房屋建筑
  • 项目编号: XYZC-A-2025005
  • 招标人: 甘肃第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信亿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兰州新区城乡发展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兰州新区城乡发展局
  • 是否重大项目:
  • 项目概算: 9642.17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中心项目二期工程综合实验中心、毒理微生物实验中心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E6200000600056409001001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中心项目二期工程EPC项目实验室专项工程专业分包
  •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拟派本项目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造价员 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必须是注册或登记在本单位的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且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以上管理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还须提供该人员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并将以上资料附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之后。 3.3申请人须提供(2022-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申请人须提供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企业纳税证明。 3.5工资无拖欠承诺书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投标的施工企业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方可参与招投标活动,未按以上要求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证明的,视为无效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不接受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未被限制投标的承诺)。申请人应先进入“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如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查询信息为准)。查询证明可编制于“其它材料”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3.8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9根据兰州新区2024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评价结果综合评价得分,将企业信用等级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为优秀单位,B级为良好单位,C级为一般单位,D级及发生严重不良行为情形的单位列入兰州新区建筑市场“黑名单”,不得参与兰州新区范围内公开招投标项目。 3.10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11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56409001001
  • 标段内容: 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中心项目二期工程综合实验中心、毒理微生物实验中心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标段合同估算价: 9642.170000
  • 招标类别: 施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12620000224333349J-20250711-0005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