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5静宁至成县高速公路天水至成县段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静宁至成县高速公路天水至成县段项目特许经营者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S25静宁至成县高速公路天水至成县段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
- 项目类型: 公路
- 项目编号: E6212000612014570
- 招标人: 陇南市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博通建筑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陇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陇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1226350.50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是
- 项目概述: 本次招标为:S25静宁至成县高速公路天水至成县段工程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
- 投标人资格条件: 法人资格: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应为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不得为陇南市本级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牵头人)最近连续三年(2021年至2023年)每年均为盈利(每年净利润均为正值),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上年度末(2023年)资产负债率小于80%,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投融资能力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指联合体整体)2023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估算投资的35%(即43亿元人民币);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25亿元人民币;融资能力不低于94亿元人民币(以有效内的“银行授信额度”或“贷款意向书 ”或“存款证明”等一项或多项累加确定,提供以上融资证明材料扫描件。)民营企业股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和《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甘肃省收费公路新建(含改扩建)项目建设规模划分标准》要求,该项目属于“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项目”类别,因此民营企业在特许经营者组建的项目公司中股权占比不做强制要求。信誉要求:(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2021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2)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1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行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同时具有①至少一项一级及以上收费公路(含在建)投融资类(特许经营或 PPP 或 BOT)项目业绩,以投资协议或特许经营初步协议的签订时间或特许经营合同(PPP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至少一项一级及以上收费公路运营业绩,政府批复的收费许可时间为准。(注:①若同一项目同时满足上述业绩要求时,可分别予以认定。②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的业绩均予认可)。
- 标段编号: E6212000612014570001001
- 标段内容: 服务-租赁-融资租赁
- 标段合同估算价: 1226350.503800
- 招标类别: 服务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3-12622600082367067J-20241230-000001-1
S25静宁至成县高速公路天水至成县段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