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羊河流域金昌市永昌县清河灌区地下水超采治理水源置换项目 招标公告

金昌市发布时间:2025-07-11来源: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石羊河流域金昌市永昌县清河灌区地下水超采治理水源置换项目
  • 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和全部工程范围内的施工监理服务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石羊河流域金昌市永昌县清河灌区地下水超采治理水源置换项目
  • 项目类型: 水利
  • 项目编号: JG2025-103
  • 招标人: 永昌县昌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景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永昌县水务局
  • 是否重大项目:
  • 项目概算: 16293.94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和全部工程范围内的施工监理服务。
    石羊河流域金昌市永昌县清河灌区地下水超采治理水源置换项目-第一标段
  • 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4.1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 5 年有3项(或 3 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 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投标企业拟投入该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等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4.2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和水土保持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近5年有3项(或 3 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驻派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3 施工标段投标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施工标段投标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经理。 4.4 请甘肃省内注册的投标人登录“信用中国(甘肃)”申请并下载打印近一年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查询领域为全部领域,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省外的投标人登录“信用中国”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下载时间以公告发起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为准)。 4.5 投标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6 依据金昌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无欠薪证明”事项的通知,施工标段投标企业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4.7 投标企业不得出借借用资质、转包、违法分包,投标时必须出具《投标企业承诺书》。 4.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段编号: E6203000603100001082001
  • 标段内容: 第一标段:完成石羊河流域金昌市永昌县清河灌区地下水超采治理水源置换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标段合同估算价: 16095.960000
  • 招标类别: 施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7-126203000735957384-20250711-376720-6
    石羊河流域金昌市永昌县清河灌区地下水超采治理水源置换项目-第二标段
  • 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4.1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 5 年有3项(或 3 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 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投标企业拟投入该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等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4.2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和水土保持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近5年有3项(或 3 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驻派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3 施工标段投标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施工标段投标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经理。 4.4 请甘肃省内注册的投标人登录“信用中国(甘肃)”申请并下载打印近一年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查询领域为全部领域,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省外的投标人登录“信用中国”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下载时间以公告发起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为准)。 4.5 投标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6 依据金昌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无欠薪证明”事项的通知,施工标段投标企业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4.7 投标企业不得出借借用资质、转包、违法分包,投标时必须出具《投标企业承诺书》。 4.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段编号: E6203000603100001082002
  • 标段内容: 第二标段:完成石羊河流域金昌市永昌县清河灌区地下水超采治理水源置换项目全部工程范围内的施工监理服务。
  • 标段合同估算价: 197.980000
  • 招标类别: 监理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7-126203000735957384-20250711-3767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