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金川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头墩烽火台保护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金昌市金川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头墩烽火台保护修缮工程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金昌市金川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头墩烽火台保护修缮工程
- 项目类型: 其他
- 项目编号: JG2025-122
- 招标人: 金昌市金川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途远招投标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金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51.756046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否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它证明文件;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古文化遗址)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古文化遗址)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组成其它各专业技术人员需具有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和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培训证书,需配备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工程造价专业人员1人;以上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和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培训证书及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相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应没有在建工程,同一人员不得同时承担两个及以上文物保护工程,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2-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同类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工程业绩(古文化遗址类文物保护修缮工程),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 5.信用要求: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列入全国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企业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需进入“信用中国”网站和http://zxgk.court.gov.cn自行查询,提供以上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 6.本项目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依据金昌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无欠薪证明”事项的通知,投标人需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7.建设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的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8.凡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严禁挂靠、转包。中标后未按照投标文件中所配置人员进行项目管理工作的取消中标资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录入诚信档案。需提供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及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二次分包。
- 标段编号: E6203000603100001101001
- 标段内容: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 标段合同估算价: 51.756046
- 招标类别: 施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99-126203000735957384-20250617-344611-4
金昌市金川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头墩烽火台保护修缮工程-第一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