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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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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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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金药医养供应链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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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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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0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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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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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PL-0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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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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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资拟募集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399万元,具体金额视募集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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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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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202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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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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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充实增资方注册资本金,提升公司的风险抵御和运营能力,支持增资方落实中长期战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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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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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金药医养供应链有限公司现股东贵州金药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占公司股权60%,新股东出资后占公司股权40%,如产生竞价,股权比例不变,溢价部分作为资本公积。
2.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3.增资金额最终以经国资主管部门审核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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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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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完成后,原股东持有公司60%股权,新增投资方持有公司4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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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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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增资投资人须满足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并在资格审核环节无条件配合增资方提供相应审查材料。
2.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向意向投资方出具的《交易结果通知书》不代表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及增资方对意向投资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及承诺,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不代表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及增资方对投资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及承诺,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及增资方亦不对投资方的股东资格能获得监管机构的同意或核准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及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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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资条件与投资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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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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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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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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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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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按固定金额收取(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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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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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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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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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处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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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为最终投资方的情形,意向投资方可要求退还保证金,意向投资方要求退还保证金时应提交《退出说明》,本所在收到《退出说明》及保证金交纳收据后三个工作日之内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但不包括银行兑付、在途等时间;成为最终投资方的,投资方在收到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发出的《交易结果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当按照《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收费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未按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的,交易所将从受投资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相应交易服务费。剩余保证金将转为投资方的部分投资款,但增资方与投资方在《增资协议》中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具体情况详见本所《交易保证金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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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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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投资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增资扩股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增资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投资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增资扩股标的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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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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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各方成员须满足本款要求);
(2)投资人应当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②投资人至少成立满一年,并提供以下资料:
A.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自成立年份至投资人登记阶段提交材料时的财务报表);
B.控股股东或出资人情况说明;
C.实际控制人情况说明。
由投资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3)投资人应当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并提供以下资料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q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须满足本款要求)②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须满足本款要求)投资人提供以下资料:
最近36个月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重大行政处罚的书面承诺;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和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能积极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且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过公司职工群体上访的情形的书面承诺由投资人自行提供书面承诺文件,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投资人须获得相关评级机构(评级机构应在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备案,为:“备案法人信用评级机构”之一)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且不低于AA级(如为联合体,牵头人满足本款要求)。由投资人自行提供书面承诺。
(5)投资人应当具备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和专业运营能力:拥有(年限、数量)集中供热(冷)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6)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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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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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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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发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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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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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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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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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延长信息发布
以10个工作日为周期进行延牌,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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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遴选方式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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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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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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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发布增资方案,合格投资者通过产权交易机构专业的竞价系统进行报价,价高者获认购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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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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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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