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重大传染病防控(艾滋病防治)采购项目三的公开招标公告

贵州省发布时间:2025-05-19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2025年重大传染病防控艾滋病防治项目三的
  • 概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GZWH-2025-2517 项目名称:2025年重大传染病防控(艾滋病防治)采购项目三 交易项目编号:P52000020250003J8 预算金额(元):116335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2464000.00,标包2:3624000.00,标包3:1281200.00,标包4:1390000.00,标包5:1430000.00,标包6:940000.00,标包7:69000.00,标包8:382560.00,标包9:16800.00,标包10:3579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2025年重大传染病防控(艾滋病防治)采购项目三A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46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5-2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27

项目详情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重大传染病防控(艾滋病防治)采购项目三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1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 GZWH-2025-2517

项目名称: 2025年重大传染病防控(艾滋病防治)采购项目三

交易项目编号: P52000020250003J8

预算金额(元): 11633500.00

最高限价(元): 标包1:2464000.00 , 标包2:3624000.00 , 标包3:1281200.00 , 标包4:1390000.00 , 标包5:1430000.00 , 标包6:940000.00 , 标包7:69000.00 , 标包8:382560.00 , 标包9:16800.00 , 标包10:3579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2025年重大传染病防控(艾滋病防治)采购项目三A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46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2025年重大传染病防控(艾滋病防治)采购项目三B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362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 2025年重大传染病防控(艾滋病防治)采购项目三C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281200.00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4

标项名称: 2025年重大传染病防控(艾滋病防治)采购项目三D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39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5

标项名称: 2025年重大传染病防控(艾滋病防治)采购项目三E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43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6

标项名称: 2025年重大传染病防控(艾滋病防治)采购项目三F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94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7

标项名称: 2025年重大传染病防控(艾滋病防治)采购项目三G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69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8

标项名称: 2025年重大传染病防控(艾滋病防治)采购项目三H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382560.00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9

标项名称: 2025年重大传染病防控(艾滋病防治)采购项目三I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6800.00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10

标项名称: 2025年重大传染病防控(艾滋病防治)采购项目三J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35940.00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包1:接采购人通知后 30 日内完成交付 , 标包2:接采购人通知后 30 日内完成交付 , 标包3:接采购人通知后 30 日内完成交付 , 标包4:接采购人通知后 30 日内完成交付 , 标包5:接采购人通知后 30 日内完成交付 , 标包6: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及验收 , 标包7: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及验收 , 标包8: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及验收 , 标包9: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及验收 , 标包10: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及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标项5:否

标项6:否

标项7:否

标项8:否

标项9:否

标项10: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 , 标项2: , 标项3: , 标项4: , 标项5: , 标项6: , 标项7: , 标项8: , 标项9: , 标项10: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供2025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自然人或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2025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与税款所属时期相符)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与税款所属时期相符)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标项2: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供2025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自然人或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2025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与税款所属时期相符)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与税款所属时期相符)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标项3: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供2025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自然人或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2025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与税款所属时期相符)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与税款所属时期相符)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标项4: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供2025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自然人或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2025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与税款所属时期相符)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与税款所属时期相符)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标项5: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供2025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自然人或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2025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与税款所属时期相符)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与税款所属时期相符)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标项6: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供2025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自然人或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2025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与税款所属时期相符)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与税款所属时期相符)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标项7: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供2025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自然人或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2025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与税款所属时期相符)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与税款所属时期相符)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标项8: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供2025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自然人或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2025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与税款所属时期相符)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与税款所属时期相符)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标项9: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供2025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自然人或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2025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与税款所属时期相符)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与税款所属时期相符)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标项10: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供2025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自然人或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2025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与税款所属时期相符)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与税款所属时期相符)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需提供: 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许可备案凭证。 ②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复印件(注:A包、B包、D包须提供产品注册证)。 (2)属于药品管理的产品需提供: ①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药品(试剂)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药品(试剂)生产许可证。 ②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批件(注册证)。

标项2:

(1)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需提供: 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许可备案凭证。 ②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复印件(注:A包、B包、D包须提供产品注册证)。 (2)属于药品管理的产品需提供: ①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药品(试剂)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药品(试剂)生产许可证。 ②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批件(注册证)。

标项3:

(1)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需提供: 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许可备案凭证。 ②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复印件(注:A包、B包、D包须提供产品注册证)。 (2)属于药品管理的产品需提供: ①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药品(试剂)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药品(试剂)生产许可证。 ②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批件(注册证)。

标项4:

(1)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需提供: 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许可备案凭证。 ②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复印件(注:A包、B包、D包须提供产品注册证)。 (2)属于药品管理的产品需提供: ①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药品(试剂)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药品(试剂)生产许可证。 ②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批件(注册证)。

标项5:

(1)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需提供: 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许可备案凭证。 ②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复印件(注:A包、B包、D包须提供产品注册证)。 (2)属于药品管理的产品需提供: ①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药品(试剂)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药品(试剂)生产许可证。 ②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批件(注册证)。

标项6:

(1)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需提供: 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许可备案凭证。 ②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复印件(注:A包、B包、D包须提供产品注册证)。 (2)属于药品管理的产品需提供: ①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药品(试剂)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药品(试剂)生产许可证。 ②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批件(注册证)。

标项7:

(1)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需提供: 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许可备案凭证。 ②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复印件(注:A包、B包、D包须提供产品注册证)。 (2)属于药品管理的产品需提供: ①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药品(试剂)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药品(试剂)生产许可证。 ②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批件(注册证)。

标项8:

(1)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需提供: 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许可备案凭证。 ②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复印件(注:A包、B包、D包须提供产品注册证)。 (2)属于药品管理的产品需提供: ①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药品(试剂)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药品(试剂)生产许可证。 ②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批件(注册证)。

标项9:

(1)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需提供: 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许可备案凭证。 ②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复印件(注:A包、B包、D包须提供产品注册证)。 (2)属于药品管理的产品需提供: ①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药品(试剂)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药品(试剂)生产许可证。 ②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批件(注册证)。

标项10:

(1)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需提供: 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许可备案凭证。 ②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复印件(注:A包、B包、D包须提供产品注册证)。 (2)属于药品管理的产品需提供: ①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药品(试剂)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药品(试剂)生产许可证。 ②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批件(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20日 至 2025年05月2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1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10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 , 标项2:否 , 标项3:否 , 标项4:否 , 标项5:否 , 标项6:否 , 标项7:否 , 标项8:否 , 标项9:否 , 标项10: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贵州省各县(市、区)指定地点。​

标项2:

贵州省各县(市、区)指定地点。​

标项3:

贵州省各县(市、区)指定地点。​

标项4:

贵州省各县(市、区)指定地点。​

标项5:

贵州省各县(市、区)指定地点。​

标项6:

贵州省各县(市、区)指定地点。

标项7:

贵州省各县(市、区)指定地点。​

标项8:

贵州省各县(市、区)指定地点。​

标项9:

贵州省各县(市、区)指定地点。​

标项10:

贵州省各县(市、区)指定地点。​

3.其他事项: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贵阳市云岩区八鸽岩路7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吴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 0851-8682965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18楼C座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二部

项目联系方式: 0851-8580182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二部

联系方式: 0851-85801820

【采购文件】2025年重大传染病防控(艾滋病防治)采购项目三.pdf 采购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