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贵州省150个乡镇标准化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装备建设)的公开招标公告

贵州省发布时间:2023-12-29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2023年贵州省150个乡镇标准化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装备建设的
  • 概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GZXS-2023-097 项目名称:2023年贵州省150个乡镇标准化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装备建设) 交易项目编号:P5200002023000CUK 预算金额(元):357095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7776000,标包2:6912000,标包3:5616000,标包4:2546100,标包5:5079812,标包6:1078566,标包7:2779422,标包8:1305600,标包9:2616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2023年贵州省150个乡镇标准化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装备建设)品目1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77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12-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1-08

项目详情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贵州省150个乡镇标准化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装备建设)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 GZXS-2023-097

项目名称: 2023年贵州省150个乡镇标准化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装备建设)

交易项目编号: P5200002023000CUK

预算金额(元): 35709500.00

最高限价(元): 标包1:7776000 , 标包2:6912000 , 标包3:5616000 , 标包4:2546100 , 标包5:5079812 , 标包6:1078566 , 标包7:2779422 , 标包8:1305600 , 标包9:2616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2023年贵州省150个乡镇标准化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装备建设)品目1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77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2023年贵州省150个乡镇标准化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装备建设)品目2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91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 2023年贵州省150个乡镇标准化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装备建设)品目3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61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4

标项名称: 2023年贵州省150个乡镇标准化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装备建设)品目4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546100.00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5

标项名称: 2023年贵州省150个乡镇标准化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装备建设)品目5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79812.00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6

标项名称: 2023年贵州省150个乡镇标准化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装备建设)品目6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78566.00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7

标项名称: 2023年贵州省150个乡镇标准化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装备建设)品目7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779422.00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8

标项名称: 2023年贵州省150个乡镇标准化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装备建设)品目8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305600.00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9

标项名称: 2023年贵州省150个乡镇标准化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装备建设)品目9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61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包1:详见采购文件。 , 标包2:详见采购文件。 , 标包3:详见采购文件。 , 标包4:详见采购文件。 , 标包5:详见采购文件。 , 标包6:详见采购文件。 , 标包7:详见采购文件。 , 标包8:详见采购文件。 , 标包9: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标项5:否

标项6:否

标项7:否

标项8:否

标项9: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 , 标项2: , 标项3: , 标项4: , 标项5: , 标项6: , 标项7: , 标项8: , 标项9: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行拟定。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⑦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b.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标项2: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行拟定。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⑦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b.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标项3: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行拟定。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⑦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b.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标项4: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行拟定。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⑦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b.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标项5: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行拟定。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⑦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b.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标项6: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行拟定。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⑦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b.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标项7: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行拟定。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⑦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b.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标项8: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行拟定。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⑦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b.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标项9: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行拟定。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⑦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b.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提供所投车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公告目录截图或承诺在交车时提供所投车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公告目录截图(承诺函自拟)。

标项2:

提供所投车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公告目录截图或承诺在交车时提供所投车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公告目录截图(承诺函自拟)。

标项3:

提供所投车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公告目录截图或承诺在交车时提供所投车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公告目录截图(承诺函自拟)。

标项4:

标项5:

标项6:

标项7:

标项8:

标项9: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30日 至 2024年01月0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方式: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开标时间: 2024年01月23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 , 标项2:否 , 标项3:否 , 标项4:是 , 标项5:是 , 标项6:是 , 标项7:是 , 标项8:是 , 标项9:是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2:

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3:

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4:

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5:

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6:

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7:

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8:

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9:

详见采购文件。

3.其他事项: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PPP项目 : 否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详见采购文件。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详见采购文件。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详见采购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沙冲南路19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蔡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 0851-8399024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贵州欣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富力中心A1栋7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罗威威、令狐克美

项目联系方式: 1559770774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威威、令狐克美

联系方式: 0851-85296556

采购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