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川县砚山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采购公告

务川县发布时间:2023-06-07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务川县砚山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 项目地址: 务川自治县砚山镇石朝村
  • 规模: 1)清淤、河堤、混凝土河底、便桥工程:河道清淤800立方米,浆砌河堤1048立方米,浇筑混凝土河底1440平方米,修建钢筋混凝土便桥3座; (2)污水净化工程:污水收集管网210米,小型污水处理设施6套
  • 概况: 项目编号:GZHS2023-ZB-039 政府采购批复文号:(2023)106号 项目名称:务川县砚山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982900.00元 最高限价:781058.66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建设地点:务川自治县砚山镇石朝村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6-0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6-15

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HS2023- ZB-039

政府采购 批复文号 [2023]106号

项目名称: 务川县砚山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采购方 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 询价

预算金额: 982900.00

最高限价: 781058.66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 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建设地点: 务川自治县砚山镇石朝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

1)清淤、河堤、混凝土河底、便桥工程:河道清淤 800 立方米,浆砌河堤1048 立方米,浇筑混凝土河底 1440平方米,修建钢筋混凝土便桥3座;

2)污水净化工程:污水收集管网 210 米,小型污水处理设施6套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招标范围: 清单所包含内容

本项目( /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或扫描件 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 20 21 年度或 20 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复印件 或扫描件 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需提供 202 2 年任意一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相关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 根据财库〔2020 ] 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参与投标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 给予 5 %的扣除(工程类)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 15 号)文件规定:①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评审总得分的基础上每一项加0.3 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 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得超过 2 分; ②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3 分。

5) 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 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政策,但不重复享受。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6 )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遵财采〔2022〕17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 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 06 08 2023 06 15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方式: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 ·遵义市)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06 20 13 3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日)

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 100 米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9 楼)。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3 06 20 13 30 北京时间)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 ·遵义市)会员系统公告时间为准。

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 100 米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9 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砚山镇人民政府

址: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 砚山镇

联系 方式: 冯先生 152851553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 贵州赫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蒲林达阳光城 13栋6楼6-5室

联系方式: 0851- 27592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家棋

话: 18584440616

文件预览: 采购公告.pdf 竞争性磋商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