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产业发展和资源环境管理专项审计调查等审计项目服务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贵州省发布时间:2025-03-04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需求公示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园区产业发展和资源环境管理专项审计调查等审计项目服务
  • 范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5日至2025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概况: 项目编号:YGCQ-ZC-2025-16-77-磋 项目名称:园区产业发展和资源环境管理专项审计调查等审计项目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P520000202500016S 预算金额(元):12750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175000.00,标包2:175000.00,标包3:175000.00,标包4:175000.00,标包5:175000.00,标包6:4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品目一:贵阳市2024年本级预算执行和编制草案情况审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7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3-0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12

项目详情

Document

项目概况

园区产业发展和资源环境管理专项审计调查等审计项目服务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1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YGCQ-ZC-2025-16-77-磋

项目名称: 园区产业发展和资源环境管理专项审计调查等审计项目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 P520000202500016S

预算金额(元): 1275000.00

最高限价(元): 标包1:175000.00 , 标包2:175000.00 , 标包3:175000.00 , 标包4:175000.00 , 标包5:175000.00 , 标包6:4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品目一:贵阳市2024年本级预算执行和编制草案情况审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7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品目二:白云区园区产业发展和资源环境管理情况专项审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7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 品目三:修文县园区产业发展和资源环境管理情况专项审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7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4

标项名称: 品目四:息烽县园区产业发展和资源环境管理情况专项审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7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5

标项名称: 品目五:观山湖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专项审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7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6

标项名称: 品目六:观山湖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专项审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包1:合同签订后50个工作日,预计3月中旬至4月下旬;根据采购人最终确定的时间为准 , 标包2:合同签订后50个工作日,预计3月中旬至4月下旬;根据采购人最终确定的时间为准 , 标包3:合同签订后50个工作日,预计3月中旬至4月下旬;根据采购人最终确定的时间为准 , 标包4:合同签订后50个工作日,预计3月中旬至4月下旬;根据采购人最终确定的时间为准 , 标包5:合同签订后50个工作日,预计3月中旬至4月下旬;根据采购人最终确定的时间为准 , 标包6:合同签订后50个工作日,预计3月中旬至4月下旬;根据采购人最终确定的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标项5:否

标项6:是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条件: 供应商属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意愿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应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标前3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开标前3个月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和网络安全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中列明牵头人及各方权利和义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 , 标项2: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3: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4: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5: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6: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属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意愿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应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标前3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开标前3个月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和网络安全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2:

供应商属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意愿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应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标前3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开标前3个月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和网络安全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3:

供应商属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意愿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应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标前3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开标前3个月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和网络安全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4:

供应商属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意愿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应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标前3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开标前3个月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和网络安全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5:

供应商属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意愿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应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标前3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开标前3个月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和网络安全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6:

供应商属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意愿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应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标前3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开标前3个月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和网络安全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标项2: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标项3: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标项4: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标项5: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标项6: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和营业执照中列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等经营范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3月05日 至 2025年03月1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3月1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解密时间: 2025年03月1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 2025年03月1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 , 标项2:否 , 标项3:否 , 标项4:否 , 标项5:否 , 标项6: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贵阳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2:

贵阳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3:

贵阳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4:

贵阳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5:

贵阳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6:

贵阳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3.其他事项: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贵阳市审计局

地 址: 贵阳市市级行政中心一期B区五楼贵阳市审计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牟璠

项目联系方式: 1388513820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 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毕节路58号联合广场A座4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姚惠

项目联系方式: 0851-84581265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姚惠

联系方式: 0851-84581265

采购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