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修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绥阳县发布时间:2023-04-24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绥阳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修维保服务
  • 概况: 项目编号:GZSH-2023-1360 项目名称:绥阳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修维保服务 项目序列号:B-20230424-000062-1-ZY 预算金额(元):1300000.00 最高限价(元):1300000.00 采购需求:绥阳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修维保服务 标项1 标项名称:绥阳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修维保服务 数量:1.00 预算金额(元):13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绥阳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4-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5-05

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SH-2023-1360

项目名称:绥阳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修维保服务

项目序列号: B-20230424-000062-1-ZY

预算金额(元): 1300000.00

最高限价(元): 1300000.00

采购需求:绥阳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修维保服务

标项 1

标项名称:绥阳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修维保服务

数量: 1.00

预算金额(元): 13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绥阳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年度或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部分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响应供应商或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出具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响应供应商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需提供 202 2 年至今任意一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预算中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开展采购活动时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该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制造的产品价格:

专家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 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价格给予 2 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格式)的证明材料。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专家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制造的产品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 2 0% 的价格扣除;

② 供应商须提供(财库【2017】141号)规定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及相关材料。

3)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专家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生产制造的产品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 2 0% 的价格扣除;

②供应商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根据【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对其产品的

价格给予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为判断是否属于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

① 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② 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青海省、云南省、贵州省。

( 5)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

( 6)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提高至20%。

(7)供应商必须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监狱企业产品进行标注说明,且产品不得出现畸形报价,否则专家有权不予认可。具有两种或以上上述性质产品,不重复享受政策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4月25日至2023年05月0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05月0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 100 米,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9 楼)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电子交易服务系统(http://220.197.200.182:88或省平台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

开标时间: 2023年05月08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 907竞争性谈判室

5、 公告期限

2023年 04 24

6、 其他补充事宜

/

7、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绥阳县人民医院

址:绥阳县洋川街道

项目联系人:赵工

项目联系方式: 150859792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绥阳县千工堰

项目联系人:邓丽 /蔡海燕

项目联系方式: 15885667755 / 18585785250

文件预览: 绥阳县人民医院维保服务招标文件初稿(2023.04.23送审稿)(2)(1)222(2).pdf 采购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