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市县公安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集中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贵州省发布时间:2024-07-12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全省市县公安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集中项目的
  • 概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PYGL-(2024CG)012 项目名称:全省市县公安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集中采购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MM 预算金额(元):1460900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标包2:,标包3:,标包4:,标包5:,标包6:,标包7:,标包8:,标包9:,标包10:,标包11:,标包12:,标包13:,标包14:,标包15:,标包16:,标包17:,标包18: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品目一 数量:57 预算金额(元):684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轿车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品目二 数量:147 预算金额(元):2646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轿车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品目三 数量:26 预算金额(元):31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SUV 备注: 标项4 标项名称:品目四 数量:225 预算金额(元):405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SUV 备注: 标项5 标项名称:品目五 数量:6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SUV 备注: 标项6 标项名称:品目六 数量:35 预算金额(元):87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越野车 备注: 标项7 标项名称:品目七 数量:6 预算金额(元):10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轿车 备注: 标项8 标项名称:品目八 数量:14 预算金额(元):25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商务车 备注: 标项9 标项名称:品目九 数量:8 预算金额(元):96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燃油汽车——轿车 备注: 标项10 标项名称:品目十 数量:96 预算金额(元):172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燃油汽车——轿车 备注: 标项11 标项名称:品目十一 数量:11 预算金额(元):13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燃油汽车——SUV 备注: 标项12 标项名称:品目十二 数量:56 预算金额(元):100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燃油汽车——SUV 备注: 标项13 标项名称:品目十三 数量:28 预算金额(元):504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燃油汽车——SUV 备注: 标项14 标项名称:品目十四 数量:15 预算金额(元):37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燃油汽车——SUV 备注: 标项15 标项名称:品目十五 数量:62 预算金额(元):155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燃油汽车——越野车 备注: 标项16 标项名称:品目十六 数量:5 预算金额(元):9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燃油汽车——皮卡车 备注: 标项17 标项名称:品目十七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燃油汽车——商务车 备注: 标项18 标项名称:品目十八 数量:2 预算金额(元):24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燃油汽车——面包车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包2: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包3: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包4: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包5: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包6: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包7: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包8: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包9: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包10: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包1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包12: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包13: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包14: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包15: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包16: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包17: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包18: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标项5:否 标项6:否 标项7:否 标项8:否 标项9:否 标项10:否 标项11:否 标项12:否 标项13:否 标项14:否 标项15:否 标项16:否 标项17:否 标项18: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标项2:,标项3:,标项4:,标项5:,标项6:,标项7:,标项8:,标项9:,标项10:,标项11:,标项12:,标项13:,标项14:,标项15:,标项16:,标项17:,标项18: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7-1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7-19

项目详情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全省市县公安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0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 PYGL-(2024CG)012

项目名称: 全省市县公安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集中采购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 P52000020240006MM

预算金额(元): 146090000.00

最高限价(元): 标包1: , 标包2: , 标包3: , 标包4: , 标包5: , 标包6: , 标包7: , 标包8: , 标包9: , 标包10: , 标包11: , 标包12: , 标包13: , 标包14: , 标包15: , 标包16: , 标包17: , 标包18: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品目一

数量: 57

预算金额(元): 684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轿车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品目二

数量: 147

预算金额(元): 2646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轿车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 品目三

数量: 26

预算金额(元): 31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SUV

备注:

标项4

标项名称: 品目四

数量: 225

预算金额(元): 405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SUV

备注:

标项5

标项名称: 品目五

数量: 6

预算金额(元): 15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SUV

备注:

标项6

标项名称: 品目六

数量: 35

预算金额(元): 87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越野车

备注:

标项7

标项名称: 品目七

数量: 6

预算金额(元): 10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轿车

备注:

标项8

标项名称: 品目八

数量: 14

预算金额(元): 25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商务车

备注:

标项9

标项名称: 品目九

数量: 8

预算金额(元): 96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燃油汽车——轿车

备注:

标项10

标项名称: 品目十

数量: 96

预算金额(元): 172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燃油汽车——轿车

备注:

标项11

标项名称: 品目十一

数量: 11

预算金额(元): 13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燃油汽车——SUV

备注:

标项12

标项名称: 品目十二

数量: 56

预算金额(元): 100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燃油汽车——SUV

备注:

标项13

标项名称: 品目十三

数量: 28

预算金额(元): 504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燃油汽车——SUV

备注:

标项14

标项名称: 品目十四

数量: 15

预算金额(元): 37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燃油汽车——SUV

备注:

标项15

标项名称: 品目十五

数量: 62

预算金额(元): 155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燃油汽车——越野车

备注:

标项16

标项名称: 品目十六

数量: 5

预算金额(元): 9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燃油汽车——皮卡车

备注:

标项17

标项名称: 品目十七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燃油汽车——商务车

备注:

标项18

标项名称: 品目十八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 24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燃油汽车——面包车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包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 , 标包2: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 , 标包3: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 , 标包4: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 , 标包5: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 , 标包6: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 , 标包7: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 , 标包8: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 , 标包9: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 , 标包10: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 , 标包1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 , 标包12: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 , 标包13: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 , 标包14: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 , 标包15: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 , 标包16: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 , 标包17: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 , 标包18: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标项5:否

标项6:否

标项7:否

标项8:否

标项9:否

标项10:否

标项11:否

标项12:否

标项13:否

标项14:否

标项15:否

标项16:否

标项17:否

标项18: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 , 标项2: , 标项3: , 标项4: , 标项5: , 标项6: , 标项7: , 标项8: , 标项9: , 标项10: , 标项11: , 标项12: , 标项13: , 标项14: , 标项15: , 标项16: , 标项17: , 标项18: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完整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有效凭证指: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征税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零申报的供应商只需提供零申报证明(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收据或加盖收款银行专用章的银行收款凭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将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的查询结果提交给磋商小组进行甄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2: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完整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有效凭证指: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征税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零申报的供应商只需提供零申报证明(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收据或加盖收款银行专用章的银行收款凭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将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的查询结果提交给磋商小组进行甄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3: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完整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有效凭证指: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征税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零申报的供应商只需提供零申报证明(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收据或加盖收款银行专用章的银行收款凭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将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的查询结果提交给磋商小组进行甄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4: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完整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有效凭证指: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征税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零申报的供应商只需提供零申报证明(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收据或加盖收款银行专用章的银行收款凭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将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的查询结果提交给磋商小组进行甄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5: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完整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有效凭证指: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征税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零申报的供应商只需提供零申报证明(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收据或加盖收款银行专用章的银行收款凭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将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的查询结果提交给磋商小组进行甄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6: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完整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有效凭证指: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征税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零申报的供应商只需提供零申报证明(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收据或加盖收款银行专用章的银行收款凭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将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的查询结果提交给磋商小组进行甄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7: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完整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有效凭证指: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征税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零申报的供应商只需提供零申报证明(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收据或加盖收款银行专用章的银行收款凭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将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的查询结果提交给磋商小组进行甄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8: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完整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有效凭证指: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征税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零申报的供应商只需提供零申报证明(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收据或加盖收款银行专用章的银行收款凭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将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的查询结果提交给磋商小组进行甄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9: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完整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有效凭证指: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征税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零申报的供应商只需提供零申报证明(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收据或加盖收款银行专用章的银行收款凭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将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的查询结果提交给磋商小组进行甄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10: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完整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有效凭证指: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征税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零申报的供应商只需提供零申报证明(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收据或加盖收款银行专用章的银行收款凭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将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的查询结果提交给磋商小组进行甄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11: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完整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有效凭证指: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征税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零申报的供应商只需提供零申报证明(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收据或加盖收款银行专用章的银行收款凭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将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的查询结果提交给磋商小组进行甄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12: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完整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有效凭证指: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征税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零申报的供应商只需提供零申报证明(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收据或加盖收款银行专用章的银行收款凭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将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的查询结果提交给磋商小组进行甄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13: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完整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有效凭证指: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征税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零申报的供应商只需提供零申报证明(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收据或加盖收款银行专用章的银行收款凭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将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的查询结果提交给磋商小组进行甄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14: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完整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有效凭证指: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征税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零申报的供应商只需提供零申报证明(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收据或加盖收款银行专用章的银行收款凭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将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的查询结果提交给磋商小组进行甄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15: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完整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有效凭证指: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征税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零申报的供应商只需提供零申报证明(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收据或加盖收款银行专用章的银行收款凭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将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的查询结果提交给磋商小组进行甄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16: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完整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有效凭证指: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征税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零申报的供应商只需提供零申报证明(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收据或加盖收款银行专用章的银行收款凭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将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的查询结果提交给磋商小组进行甄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17: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完整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有效凭证指: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征税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零申报的供应商只需提供零申报证明(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收据或加盖收款银行专用章的银行收款凭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将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的查询结果提交给磋商小组进行甄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18: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完整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有效凭证指: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征税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零申报的供应商只需提供零申报证明(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收据或加盖收款银行专用章的银行收款凭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将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的查询结果提交给磋商小组进行甄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标项4:

标项5:

标项6:

标项7:

标项8:

标项9:

标项10:

标项11:

标项12:

标项13:

标项14:

标项15:

标项16:

标项17:

标项18: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13日 至 2024年07月1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0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02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 , 标项2:否 , 标项3:否 , 标项4:否 , 标项5:否 , 标项6:否 , 标项7:否 , 标项8:否 , 标项9:否 , 标项10:否 , 标项11:否 , 标项12:否 , 标项13:否 , 标项14:否 , 标项15:否 , 标项16:否 , 标项17:否 , 标项18: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2: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3: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4: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5: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6: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7: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8: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9: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10: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11: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12: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13: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14: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15: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16: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17: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18:

采购人指定地点

3.其他事项: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贵州省公安厅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8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宋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 0851-8590484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贵州品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云峰大道金泰大厦10层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杨裴文、杨洪维

项目联系方式: 0851-84600075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裴文、杨洪维

联系方式: 0851-84600075、15285139540

采购公告.pdf 全省市县公安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文件.GP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