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儿童呼吸科重点专科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贵州省发布时间:2025-07-03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需求公示
  • 项目名称: 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儿童呼吸科重点专科建设设备
  • 概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THZB2025-275CGHW 项目名称: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儿童呼吸科重点专科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P520000202500068N 预算金额(元):39880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1690000.00,标包2:207000.00,标包3:800000.00,标包4:341000.00,标包5:85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包1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79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0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11

项目详情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儿童呼吸科重点专科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2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 THZB2025-275CGHW

项目名称: 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儿童呼吸科重点专科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 P520000202500068N

预算金额(元): 3988000.00

最高限价(元): 标包1:1690000.00 , 标包2:207000.00 , 标包3:800000.00 , 标包4:341000.00 , 标包5:85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包1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79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包2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0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 包3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8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4

标项名称: 包4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341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5

标项名称: 包5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8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包1:国产设备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签收、安装、调试等工作;进口设备在9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签收、安装、调试等工作 , 标包2:国产设备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签收、安装、调试等工作;进口设备在9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签收、安装、调试等工作 , 标包3:国产设备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签收、安装、调试等工作;进口设备在9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签收、安装、调试等工作 , 标包4:国产设备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签收、安装、调试等工作;进口设备在9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签收、安装、调试等工作 , 标包5:国产设备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签收、安装、调试等工作;进口设备在9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签收、安装、调试等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标项5: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 , 标项2: , 标项3: , 标项4: , 标项5: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人员、设备一览表(格式自拟);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等);  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被列入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标项2: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人员、设备一览表(格式自拟);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等);  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被列入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标项3: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人员、设备一览表(格式自拟);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等);  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被列入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标项4: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人员、设备一览表(格式自拟);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等);  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被列入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标项5: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人员、设备一览表(格式自拟);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等);  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被列入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a、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 b、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 c、针对本项目允许原装进口产品投标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有效授权单位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书(授权关系连贯)。

标项2:

a、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 b、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 c、针对本项目允许原装进口产品投标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有效授权单位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书(授权关系连贯)。

标项3:

a、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 b、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 c、针对本项目允许原装进口产品投标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有效授权单位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书(授权关系连贯)。

标项4:

a、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 b、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 c、针对本项目允许原装进口产品投标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有效授权单位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书(授权关系连贯)。

标项5:

a、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 b、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 c、针对本项目允许原装进口产品投标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有效授权单位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书(授权关系连贯)。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04日 至 2025年07月1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2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开标时间: 2025年07月29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 , 标项2:否 , 标项3:否 , 标项4:否 , 标项5: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2: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3: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4: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5:

采购人指定地点

3.其他事项: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

地 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园街道金朱东路395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 田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 0851-8895514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泰禾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商业区内建勘大厦16楼1-9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 孔垂砚、刘玉瑶、张健

项目联系方式: 16685547115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孔垂砚、刘玉瑶、张健

联系方式: 16685547115

公告 (1).pdf 采购公告.pdf 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