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基地建设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贵州省发布时间:2023-12-21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贵州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基地建设的
  • 概况: 项目编号:YGZC-JZXCS-2023-055 项目名称:贵州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基地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P5200002023000CJA 预算金额(元):13740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432000.00,标包2:357000.00,标包3:300000.00,标包4:28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包1考点一:每年提供不低于2880台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3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每年提供不低于2880台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包2考点二:每年提供不低于2380台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5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每年提供不低于2380台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包3考点三:每年提供不低于2000台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每年提供不低于2000台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备注: 标项4 标项名称:包4考点四:每年提供不低于1900台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8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每年提供不低于1900台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三年(2024年、2025年、2026年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12-2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2-29

项目详情

Document

项目概况

贵州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基地建设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0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YGZC-JZXCS-2023-055

项目名称: 贵州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基地建设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 P5200002023000CJA

预算金额(元): 1374000.00

最高限价(元): 标包1:432000.00 , 标包2:357000.00 , 标包3:300000.00 , 标包4:28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包1考点一: 每年提供不低于2880台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43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每年提供不低于2880台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包2考点二: 每年提供不低于2380台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35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每年提供不低于2380台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 包3考点三: 每年提供不低于2000台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3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每年提供不低于2000台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备注:

标项4

标项名称: 包4考点四: 每年提供不低于1900台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8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每年提供不低于1900台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包1:三年(2024年、2025年、2026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结束(考试数据、监控数据待采购人通知后方可删除)止。三年后再评估是否进行合作。 , 标包2:三年(2024年、2025年、2026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结束(考试数据、监控数据待采购人通知后方可删除)止。三年后再评估是否进行合作 , 标包3:三年(2024年、2025年、2026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结束(考试数据、监控数据待采购人通知后方可删除)止。三年后再评估是否进行合作 , 标包4:三年(2024年、2025年、2026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结束(考试数据、监控数据待采购人通知后方可删除)止。三年后再评估是否进行合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 , 标项2: , 标项3: , 标项4: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2023年出具的(有效期内)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如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3年出具的(有效期内)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01月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征、免缴、缓交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否 ,具体内容为: 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标准,本项目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标项2: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2023年出具的(有效期内)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如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3年出具的(有效期内)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01月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征、免缴、缓交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否 ,具体内容为: 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标准,本项目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标项3: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2023年出具的(有效期内)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如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3年出具的(有效期内)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01月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征、免缴、缓交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否 ,具体内容为: 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标准,本项目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标项4: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2023年出具的(有效期内)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如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3年出具的(有效期内)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01月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征、免缴、缓交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否 ,具体内容为: 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标准,本项目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标项4: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22日 至 2023年12月2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

售价(元): 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0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01月0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 , 标项2:否 , 标项3:否 , 标项4: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2: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3: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4:

采购人指定地点

3.其他事项: 详见采购文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贵州省司法厅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溪大道北段262号翡翠滨江A1栋19楼-24楼贵州省司法厅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龙海波

项目联系方式: 1800851607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贵州阳光致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贵阳国际中心1号31层3120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谭璐瑶

项目联系方式: 17308500021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谭璐瑶

联系方式: 17308500021

采购公告.pdf (发布版)贵州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基地建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