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人民医院体外冲击波和经颅磁治疗仪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绥阳县发布时间:2024-01-02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需求公示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绥阳县人民医院体外冲击波和经颅磁治疗仪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1-0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1-10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绥阳县人民医院体外冲击波和经颅磁治疗仪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15日 13时30分 ( 北京时间) )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P5203232023000CS2

项目名称 : 绥阳县人民医院体外冲击波和经颅磁治疗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 : ZYB-20231227-000061-8

预算金额(元) : 650000.00元

采购需求 : 体外冲击波和经颅磁治疗仪采购

标项一

标项名称 : 绥阳县人民医院体外冲击波和经颅磁治疗仪采购项目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650000.00

最高限价(元) : 650000.00

保证金金额(元) : 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 体外冲击波和经颅磁治疗仪采购

备注 :

合同履约期限 : 合同签订后30日完成

本项目(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保证金相关信息

保证金收款单位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保证金银行账号 : 5230615000735640001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15日 13时30分

三、公告发布媒体

采购公告发布媒体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 (2)须提供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

五、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02日 14时18分 2024年01月10日 17时00分

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 100 米,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9 楼)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电子交易服务系统http://111.122.63.26:88/TPBidder/memberLogin或省平台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

方式: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贵州省.遵义市) 会员系统下载

售价: 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15日 13时30分00秒

投标地点(网址):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 100 米,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9 楼)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电子交易服务系统http://111.122.63.26:88/TPBidder/memberLogin或省平台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

开标时间: 2024年01月15日 13时30分

开标地点: 912竞争性谈判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部分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响应供应商或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出具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响应供应商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三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预算金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的声明函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符合条件的中小/小微企业投标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投标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三项声明函提供其中一项即可享受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投标供应商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绥阳县人民医院

地址: 绥阳县

项目联系人: 赵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 1508597928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绥阳县千工堰

项目联系人: 邓丽

项目联系方式: 15885667755/18585785250

文件预览: 交易公告.pdf 绥阳县人民医院体外冲击波设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