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木孔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电商直播加工设备建设)流标/废标公告

金沙县发布时间:2026-02-10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金沙县木孔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电商直播加工设备建设
  • 概况: 金沙县木孔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电商直播加工设备建设)(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P52052320260001FS 项目名称:金沙县木孔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电商直播加工设备建设)(二次) 预算金额(元):521534.39 最高限价(如有)(元):521534.39; 采购需求:金沙县木孔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电商直播加工设备建设)(二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中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金沙县木孔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电商直播加工设备建设)(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21534.39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金沙县木孔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电商直播加工设备建设)(二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金沙县木孔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电商直播加工设备建设)(二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表须加盖审计机构章)或由基本开户行2025年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3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理),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自行提供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P5205232025000FAN

采购项目名称: 金沙县木孔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电商直播加工设备建设)

二、项目 废标 的原因

本项目报名情况 (报名不足三家);作废标处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将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请各投标供应商自行关注后续公告发布情况。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金沙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金沙县鼓场街道成治路 39 号

联系人: 朱永

联系方式: 15085789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贵州锦信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一中路血站宿舍

联系方式: 13123672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磊

电话: 13123672299

文件预览: 金沙县木孔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电商直播加工设备建设)流标/废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