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江大桥桥旅融合---双乳峰景区项目经营权出让

黔西南州发布时间:2025-11-14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花江大桥桥旅融合双乳峰景区项目经营权出让
  • 项目地址: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贞丰县者相镇
  • 规模: 包括对奇峰酒店、贵峰酒店、湖边别墅等22处存量资产进行提升改造,新增本土文化展览体验中心、观山雅居民宿、萌宠乐园、户外真人cs体验基地等19类旅游休闲娱乐业态,改造完善母亲文化园、布依广场、圣乳泉、大花海、石林等景点基础设施配套
  • 范围: 1、项目名称:花江大桥桥旅融合——双乳峰景区项目经营权出让 2、项目实施范围:本项目实施范围符合《贞丰双乳峰风景名胜区双乳峰景区详细规划》要求,包含对双乳峰景区内的存量资产改造提升、新增业态建设及景区配套提升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1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05

项目详情

根据 《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 2022〕2号) 《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 2022〕19号) 2021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2号) 《贞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贞丰双乳峰风景名胜区双乳峰景区详细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花江大桥桥旅融合 ——双乳峰景区项目经营权出让 已完成了实施方案审批等前期相关工 作,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花江大桥桥旅融合 ——双乳峰景区项目经营权出让 已由 贞丰县人民政府 “关于花江大桥桥旅融合双乳峰景区项目经营权出让实施方案的批复 贞府函〔 2025〕163 号文 批准 贞丰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作为实施机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组织该项目招标采购工作,全力推进项目实施。 建设资金来自花江大桥桥旅融合 ——双乳峰景区项目经营权出让 中标经营者 ,招标人为 贞丰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二、招标内容

贞丰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经营者,并与中标经营者签署《经营权出让协议》,授予经营者在经营权出让期内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的权利,由其负责本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全过程工作。

经营权出让期结束后,经营者将本项目资产经营权无偿移交给县政府或县政府指定机构。本项目资产及所有相关权利,以及相关建设、运营、维护、修理记录、移交记录和其他资料应一并无偿移交给县政府或县政府指定机构。

三、项目概况与 项目实施范围

1、项目名称:花江大桥桥旅融合——双乳峰景区项目经营权出让

2、 项目实施范围 本项目实施范围符合《贞丰双乳峰风景名胜区双乳峰景区详细规划》要求,包含对双乳峰景区内的存量资产改造提升、新增业态建设及景区配套提升。

3、 项目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为 1年

4、 建设地点: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贞丰县者相镇。

5、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计划

包括对奇峰酒店、贵峰酒店、湖边别墅等 22处存量资产进行提升改造,新增本土文化展览体验中心、观山雅居民宿、萌宠乐园、户外真人cs体验基地等19类旅游休闲娱乐业态,改造完善母亲文化园、布依广场、圣乳泉、大花海、石林等景点基础设施配套。(详见招标文件)

6、经营权出让期限

本项目经营权出让期限为 20年,自中标经营者与实施机构签订《经营权出让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年止。

本项目经营权出让期为 20年,其中项目建设期为1年,自《经营权出让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建设工程完工验收通过之日止;项目运营期自完工验收通过后次日起算固定为19年。

经营权出让期限届满后,经营者将本项目资产经营权无偿移交给县政府或县政府指定机构。本项目资产及所有相关权利,以及相关建设、运营、维护、修理记录、移交记录和其他资料应一并无偿移交给县政府或县政府指定机构。

7、收取期限及方式

本项目收取的经营权出让价款对应的出让期限为 20年,收取方式为经营者与县文旅局签订《经营权出让协议》后经营者向县文旅局支付全额经营权出让价款。最终以签订的《经营权出让协议》中约定为准。

8、资产权属

经营者与县文旅局签署《经营权出让协议》并按要求缴纳相应价款后,获得本项目涉及的景区经营权及相关权利,项目建设所形成的项目资产在经营权出让期限内归经营者所有。经营权出让期限届满后,经营者将本项目涉及的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县政府或县政府指定机构。本项目资产及所有相关权利,以及相关运营、维护、修理记录、移交记录和其他资料应一并无偿移交给县政府或县政府指定机构。

9、 本项目的竞价标的

本项目竞价标的为经营权出让价款下限为 27389.29万元。(最终以中标经营者的投标报价为准), 报价低于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 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有效的2025年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的2025年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以投标人自行提供的承诺为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 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格式自拟),无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须承诺: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在 “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的自愿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单位 ,不得作为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自行提供声明函)。

(二)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所示时间。

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1、投标保证金额为: 20000.00 元。

2、交纳要求、 截止时间

交纳要求:以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为准。

截止时间: 2025 12 0 8日10 00分

七、 招标文件获取、 响应文件提交 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1月15日09时00分 到 2025 12 05 17 00分

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12 0 8日10 00分

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系统 (http://116.171.219.50:8099/TPBidder)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 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 异议

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合澄清修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贞丰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地址: 贞丰县

电话: 0859-6610301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贞丰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联系人:田洋宇

联系方式: 0859-6610301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启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舒伯福,唐梅,代贤辉

联系方式: 19336535431

十二、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贞丰县 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贞丰县

电话: 0859 - 6611021

文件预览: 招标公告.pdf 贞丰项目招标文件.pdf 公平竞争审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