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银行食堂所需各类食材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贵阳银行食堂所需各类食材供应商服务
- 范围: 本项目所称食材,包含但不限于:干杂乳饮类、肉类、蔬果类、家禽水产类等,其中: A包:干杂乳饮类; B包:肉类; C包:蔬果类; D包:家禽水产类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3-3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08
项目详情
贵阳银行食堂所需各类食材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 贵阳银行食堂所需各类食材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 YGCQ-QC-2025-7-184-公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 本项目预算总费用约为贰仟陆佰肆拾万元整,其中:
A包(干杂乳饮类):柒佰万元整(¥7000000.00);
B包(肉类):捌佰柒拾万元整(¥8700000.00);
C包(蔬果类):伍佰捌拾万元整(¥5800000.00);
D包(家禽水产类):肆佰玖拾万元整(¥4900000.00)。
注:因所需采购食材数量目前无法确定、种类繁多,本次招标服务内容只反映招标的大致需求量,而非实际需求,实际数量以实际发生数据为准进行结算。
五、采购项目概况及需求 :
(一) 基本情况
贵阳银行总行食堂每 日 为 约 1600人 提供用餐服务,为保障食品安全及卫生,向职工提供优质的用餐服务,同时进一步规范食堂物资采购工作,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现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向社会征集、选择有较强管理能力、良好信誉、完善财务管理体系、完备价格管理体系和价格公示机制的供应商承担总行食堂所需食材的配送服务。
(二)采购范围
本项目所称食材,包含但不限于:干杂乳饮类、肉类、蔬果类、家禽水产类等,其中:
A包:干杂乳饮类;
B包:肉类;
C包:蔬果类;
D包:家禽水产类。
投标人必须同时报名和参与投 A、B、C、D包,每个包分开报价和评标,经评标后投标人只可中标其中一个包。为了保证充分竞争及项目的顺利实施,若报名、开标人数少于4家,则该标包废标。
(详见 招标 文件)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 招标 文件)
A包:
1.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2)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 2023 或 2024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自行出具的 2024年度 7 月以来任意 3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 2025年1月 至今出具的资信证明;
( 3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提供 2024年 7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为新成立公司未提供上述材料需提供情况说明;
(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5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 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且具备冷藏冷冻食品的预包装食品销售许可;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本项目接受分公司的投标,分公司需具备总公司的对应授权 ;
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以上所需提交的具体资料详见初步审查表)
B 包:
1.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2)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 2023 或 2024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自行出具的 2024年度 7 月以来任意 3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 2025年1月 至今出具的资信证明;
( 3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提供 2024年 7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为新成立公司未提供上述材料需提供情况说明;
(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5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 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4. 本项目接受分公司的投标,分公司需具备总公司的对应授权 ;
5. 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以上所需提交的具体资料详见初步审查表)
C 包:
1.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2)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 2023 或 2024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自行出具的 2024年度 7 月以来任意 3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 2025年1月 至今出具的资信证明;
( 3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提供 2024年 7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为新成立公司未提供上述材料需提供情况说明;
(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5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 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4. 本项目接受分公司的投标,分公司需具备总公司的对应授权 ;
5. 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以上所需提交的具体资料详见初步审查表)
D 包:
1.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2)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 2023 或 2024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自行出具的 2024年度 7 月以来任意 3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 2025年1月 至今出具的资信证明;
( 3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提供 2024年 7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为新成立公司未提供上述材料需提供情况说明;;
(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5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 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4. 本项目接受分公司的投标,分公司需具备总公司的对应授权 ;
5. 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以上所需提交的具体资料详见初步审查表)
七. 招标 文件获取时间及售价 :
1 . 获取时间 : 2025 年 3 月 31 日至 2025 年 4 月 8 日 (北京时间9:00—16:30,节假日除外)
2 . 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 /项目
八、 招标 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官方网站报名系统 https://bm.prechina.net:9443/注册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后购买获取文件
业务联系电话: 0851-8 4123367
技术联系电话: 0851—86792366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形式,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请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 2025 年 4 月 22 日 9 : 30
十、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毕节路58号联合广场A座四楼)
十一、采购人: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 B区金融商务区贵阳银行大厦
联 系 人: 任量
联系电话: 0851-86858657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毕节路58号联合广场A座四楼407
项目联系人 : 熊紫璇、 王得天
联系电话 :0851- 84582771
十三、 供应商中标后原则上应开立贵阳银行相关账户,项目中涉及的相关款项均通过该账户进行支付。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 有限公司
2025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