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优质水稻高产示范种植推广种子补助采购水稻种子需求公示

贵州省发布时间:2025-02-28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2025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优质水稻高产示范种植推广种子补助
  • 概况: 项目编号:P520523202500019E 项目名称:2025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优质水稻高产示范种植推广种子补助采购水稻种子 最高限价(元)(如有):135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2025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优质水稻高产示范种植推广种子补助采购水稻种子 数量:15000 预算金额(元):13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水稻种子(大田生产用种)15000公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025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优质水稻高产示范种植推广种子补助采购水稻种子: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多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截止报名时间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6月至开标前任意时间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C.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因自身引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D.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E.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3-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13
  • 开标时间: 2025-03-26

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2025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优质水稻高产示范种植推广种子补助采购水稻种子

项目编号: GZXYD—ZB2025—0227-1

采购预算: 1350000

最高限价: 1350000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时间: 2025年02月28日 2025年03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预算确定依据: 政府采购计划书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给代理机构)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金沙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联系人: 朱永

联系电话: 15085789533

2、代理机构

代理全称: 贵州兴易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瑞

联系方式: 16683706296

五、附件

附件信息: